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
(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
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
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二)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日)
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全面负责,市级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燃气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坚决遏制涉气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对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居民住宅要重点排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应要求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阻断装置。
(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省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标准化手册·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技术导则》要求设计、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2023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意见》要求竣工验收、“带病”运营等问题;是否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是否存在管道布局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和偷盗气问题;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档,落实整改。
(三)对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所有场所要重点排查证照、使用空间、燃气钢瓶资质、消防设施,以及购气凭证等。对排查出的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
(四)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天然气、液化气加气站要重点排查相关证照许可等审核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类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证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排查出的证照不全、制度不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的,对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的,对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
(五)对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储罐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排查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燃气气源厂、储罐、燃气输配管网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等。对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不合标准的,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限期完成。
(六)对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现象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摸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点位、长度、占压形式、整治经费等,制定整改计划,责令限期整改。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23年10月19日起到2023年11月18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城镇和农村燃气安全专项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开展组织发动工作。
(二)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燃气企业和用气单位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18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专项整治行动束后,各牵头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22日前报县安委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区要迅速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迅速安排落实。各乡镇区要立即行动,扎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排查的每个环节和责任人,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整改销号。
(三)强化刚性问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系会议《关于印发xxx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价钱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有效和遏制危险货物燃气运输突发事故发生,现在全公司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单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整燃气市场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对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不漏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司车辆途经的路段。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公司全体车辆
三、整治要求
(一)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
(二)必须加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三)必须淘汰超期限未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
集中宣传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意义、整治范围重点、整治要求,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
开展自查,和供气单位共同协调整治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责任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认真总结验收,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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