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总结范文
《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的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为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xx检察院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个规定”在xx检察系统落地生根。
一、领会精神实质,完善制度机制。我院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交流,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定要求中来。同时我院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如实记录通报,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同时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摸底排查。我院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把从20xx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领导干部、检察人员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情形的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干预其他政法部门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并形成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截至目前,我院所办案件中,未出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下步工作中,我院将建立“三个规定”常态化学习机制,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扩大宣传范围,如实记录“三个规定”有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内外部环境,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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