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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教学业务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领导和协调各院系开展教学活动,进行教学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务处下设教务科、 学籍管理科、实践教学科、教材科和教学研究科。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法规,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决定、决议。
2.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总体发展规划、基本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教学文件的制定; 负责全校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负责教学 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 改革的具体行政事务和理论研究。
3.负责大学生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制定和修订,组织各院系进行教学 大纲的制定 与修订; 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 管理, 教学成果奖和教学名师的评 定、教学评估等工 作;负责全校的专业建设、专业申报工作;拟订全校课程建 设 规划、组织实施办法,组织 精品课程的申报、评估与验收工作。
4.制定各项教学经费的总预算和下拨方案,负责预算内各项教学经费的审批。
5.拟订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发展规模,与学校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招生计划;负责学生成绩和学籍的管理,审查与发放毕业和学位 证书,审批和处理转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变动;负责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审批,外来 进修生的计划审批和证书的发放等。
6.负责指导全校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常规管理, 组织制 定实践(实验)教学计划、大纲,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建设实习基地;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环境的建设等。
7.负责全校学生教材和公用教材的征订、采购、发行和教材的储备、保管以及教材 建设信息的搜集和教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全校优秀教材的评比申报工作。通过教材征订工作,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教材选用情况进行监控。负责我校教师编写教材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教师短期业务进修培训的管理、调入教师教学能力的审核、新教师的前培训、教师业务考核等。
9.负责全校教室的统一调配与使用
10.负责组织教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和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搜集、处理并传递国内外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的信息。
11.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12.领导与协调学校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的工作。
13.负责联合办学的宏观管理。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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