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文物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护文物古迹倡议书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保护文物古迹倡议书
保护文物倡议书范文篇1
世界文化遗产──长城,是中国人的自豪和骄傲,是中华民族精神和人民军队军魂的伟大象征,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辉煌奇迹。然而万x长城的现状却令人堪忧!据中国长城学会调查,目前明长城有较好墙体的部分不到20%,有明显可见遗迹部分不到30%,墙体和遗址总量不超过5000华x。保护长城这一举世闻名的世界文化遗产,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长城绵延万x,工程宏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文物,保护难度也非常大。从长城遭受破坏的实际情况看,既有自然的因素,更有人为的原因。由于有些地方政府重视不够,保护工作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人们的长城保护意识不够强,以及保护资金和人员不足等因素,使长城的研究和保护受到很大影响。面对那一幅幅面目全非、残破不堪的长城画面,每一个爱祖国、爱民族的中国人,都不能不痛心疾首,焦虑万分。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护文物倡议书范文篇2
广大的青年大学生朋友们:
几年来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颁布与推广,国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也在逐年增加,尤其是近些年韩国申请端午节、中医、活字印刷为韩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内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而毫无疑问民族传统文化无疑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想要保护和维护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就必须要增强意识从我身边做起,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提高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识,加强自己的文化修养以及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学习,多了解有文化底蕴的中国传统文化,只有熟悉自己民族文化的内涵才能更好地弘扬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
二、从我做起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宣传,一方面多向亲朋好友宣传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学校的便利条件与学校和学生会各部门联系,定期开展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或者班会,并且可以出版一些期刊杂志分发给同学们,让我们的大学中形成一种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氛围。
三、有经济条件的同学还可以组成类似旅游观光社团,到一些民族文化气息比较浓郁的地方去旅游观光,如河南开封,陕西西安,或者天津北京等地可以增强同学们的认识水平并且真正激起同学们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热爱与致力保护的决心。
总之民族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瑰宝,是我们祖先留给我们最丰厚的礼品,但不可忽视的是我们的民族文化却在正走向非常尴尬的境地,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任务更是迫在眉睫,所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加入到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行列中来,为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贡献出我们的一分微薄之力。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二】保护文物古迹倡议书
20xx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中华民族有着悠久而丰厚文化遗产,它们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同时也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
但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
我们希望:
旅游管理部门能够:
(1)把关责任分工,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纳入城x建设规划,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与城x规划良好结合机制。依法、科学地保护文化遗产,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2)加强引导宣传,落实好文化遗产宣传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鼓励x民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群策群力,使得文化遗产监督保护工作自下而上地完善落实到位。
文化遗产景区能够:
(1)强化区际合作,搭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间深化各领域交流合作平台,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2)加强工作人员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鉴定、保护、保存、展出和恢复方面的培训,了解基础性科学和技术研究知识,整体上制订出能够解决景区内存在的文化和自然遗产隐患的实际方法。
社会公众能够:
(1)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参加各类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加强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与了解。
(2)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现破坏文化遗产行为时尽快举报,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推进。
希望能够通过此次倡议使公众真正地参与进文化遗产保护的队伍中来,通过提高社会参与度使得中国文化遗产活起来,真正做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2
我们有幸,还能领略万x长城的蜿蜒巍峨、横亘东西,还能驻足莫高窟飞天的衣裙飘曳、华美艳丽,还能仰视南禅古寺的歇山斗拱、瓦顶铜铃。我们有殇,岁月无情,万x长城已不见昔日辉煌,而且正一段段地湮灭,风蚀雨侵正在撕裂壁画的古韵风华,功利短视已经让很多古建筑在推土机下轰然倒塌,还有大量的文保单位大门紧闭,处在“映阶碧草自春色”的窘境。我们有责,绝不能让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文明根脉在我们手中断裂,绝不能让中华民族的金色名片在我们手中失去荣光!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文物完整真实地传之于后世!文物保护,人人有责!
我们是51个以保护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为宗旨、自愿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首次聚会北京,共同探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有效途径。在此,我们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普及。深入了解当地文化遗产保存状况,拓宽传播渠道,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联络吸引文人乡贤、退休干部教师参与研究和挖掘社区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撰写文物保护单位解说词等方式,讲好文物故事,阐释家乡历史。
二、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管理。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察,通过手机拍照和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文物保护状况,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缓解基层文保力量薄弱的压力;及时向文物部门、政府、媒体反映损坏、损毁、偷盗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切实履行社会组织协助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责。
三、积极参与文物的保护与修复。围绕社区文物保护的急需,结合社区群众的普遍关切,依据文物保护法,在文物部门指导下,重点选择低级别文物进行保护与修复;开展劝募工作,善于包装项目,开展区域内的募捐,号召文物保护爱好者和有识之士慷慨解囊,为地方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吸引、组织各方面专业人才参与文物修复的设计工作,集众智、聚众力,提升文物保护与修复的社会化水平。
四、积极参与文物的活化与利用。促进文物保护单位多种形式、更大比例的对外开放,促进私人产权文保单位的预约开放,促进志愿讲解员队伍在社区文保系统开放中发挥应有作用;收集群众意见,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展陈策划提出建议,设置适合公众参与的互动体验项目,提升观展体验;参与不可移动文物利用方案的遴选,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使文物的价值得以彰显。
五、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制度设计。引导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公示听证和论证等环节表达公众意见,确保公众在文物保护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保护单位评定、保护工程管理、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民间收藏文物处置等有关规定、规范制定修改过程中,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辅助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决策。
更好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需要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自我规范、自我提升。我们要依法设立,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社会组织;我们要坚持公益,始终以文物保护为宗旨,提升社会组织的信誉度;我们要不断完善,既要有一腔热情,也要有专业素质;我们要增强实力,激发活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我们要广泛联系有志于文物保护的个人和组织,以更开放的姿态扩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队伍。
虽然文物保护的道路充满曲折和艰难,虽然这个舞台无人喝彩,但我们心存敬畏、执意坚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让我们携起手来,历史传统、弘扬民族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篇三】保护文物古迹倡议书
保护文物倡议书范文篇3
我们是来自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学生,在暑期**实践这一活动中,我们团队来到了贵州,以黔东南州为主要调研地,对当地的非遗文化及其保护工作进行了初步了解。
之所以选择贵州,是因为其浓郁的民族风情及独特的民族文化,而这些东西大多是靠民族独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支撑。
近年来,如端午节、东北火炕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均被韩国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此,我们感到愤愤不平的同时,也在思考,我们能做些什么?恰逢以来亦强调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x历史文脉。并且政府在20XX年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这一系列的政府的提倡,使我们坚定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念
因此,我们希望,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在贵州当地搜集了关于诸如古法造纸、吊脚楼营造技艺等资料后,结合我们所学知识,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一些思考:
一、更加明确《非物质文化保护-法》中的要求:
1、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的第三条,仅仅指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于如何保护,仅有框架而没有详细的说明。在搜集关于吊脚楼营造技艺的资料时,我们得知:由于吊脚楼营造技艺代代相传,十分复杂,且当地侧重于保护现有的吊脚楼,并未真正做到对一门技艺的保护。因此,我们提出以上意见,希望能够尽量将那些无法用文字图纸记录的技艺利用**手段保护起来。
2、黔东南州可以由文化部门策划并颁布一部保护濒临失传的非遗文化的保护规划,指出工作重点,涵盖地区特色,以**知名人士及政府部门带头,协民众参与到保护工作中。
在采访xxx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的老师时,我们发现相当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部”的文化局,仅了解关于整个黔东南州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如吊脚楼技艺、苗族锡绣等甚至没有备案。因此,制定一个保护规划以及整合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相结合。
为xxx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著作权、专利权或商标权,使得以原生态民族民间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创新具有足够的动力和法律支持。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普遍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知识产权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用。中央政府现在已经在大力倡导知识产权知识的宣扬,并倡导知识产权制度与文化工作、工业生产相结合。
我们可以加大知识产权制度宣传力度,将非遗文化与知识产权制度相结合,研究对于保护传统文化生态的完整性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采取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遗文化,另一方面能够扩大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宣传。
三、纠正“重申请,轻保护”的错误做法。
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其实已经变得比较热门,但是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申报积极、包装积极、表演积极,在真正的传承人保护和精髓研究上却不肯花心思、投资金。吊脚楼技艺正反应了以上的情况,尽管对于老手艺人有补贴,但是其学徒都因为太苦太累,而不愿意深入学习这门技艺。
非遗文化在过度的商业包装中逐渐扭曲、变形,空有传统的形式,而缺乏传统的内涵。
急功近利的保护政策是糟糕的,缺乏合理规划的创新是对非遗文化的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不因创新过度改变民族文化的内涵,深入人民,以本地居民最原汁原味的文化为发展方向。
四、避免过度商业化、产业化。
现在有很多人非常热衷于申遗,可惜这种热情并不是来自文化觉悟而只是来源于发财的欲望。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濒临绝境,一方面又是优质商业资源,需要的只是商业开发的通道。
然而,非遗地区的盲目商业化会使外来商业侵占本地民族商业,使苗寨、古镇失去自己的特色,变得普遍化。同时也要避免旅游发展压制了本地居民的出入以及本地民族节日的开展,这样的商业旅游是错误的,大大扼杀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以我们所到的西江千户苗寨为例,成为著名旅游景点固然使得当地居民收入增加,同时对于传播了如苗家吊脚楼、泥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一定的产业链,但是,一些本地节日却随之消失,而迎宾酒等进苗寨的习俗也成了另一种形式的表演,失去了韵味。
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在传统生活方式的土壤中生存,这就注定了它不能完全以产业化的方式存活。纯产业化的发展方式注重的是经济效益,这样的生产方式只会因为大量的生产而失去了非遗文化的民族精髓与其特色的精致之处。所以在适当对非遗文化进行产业生产的同时,也要避免过度的产业化带来的弊端,对于景区可以进行节流等措施。
以上是我们对黔东南地区乃至贵州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的倡议,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同时也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希望政府与各单位能带动民众,加大力度行动起来,保护我们的民族文化,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请您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列中来!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