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师生晨午检制度1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展开部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50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300元以上的损失。
附件:《体温测试记录表》 行政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体温测试记录 班级/部门:
日期:
姓名 额温(℃) 姓名 额温(℃) 姓名 额温(℃)
疫情防控师生晨午检制度2
在疫情期间,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体制度
1、各级部、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传染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晨、午检,每天由值班领导和班主任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检测,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值班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3、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员,填写《学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
4、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5、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
各相关责任人对有关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建议有关方面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部、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同志。
6、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
各级部、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如有患者复学,密切监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请假复课情况,确保做到隔离到位。
二、晨午检具体实施措施:
(一)对于学生:
1、 每天晨读时间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由小组长给小组成员测量体温,并填写体温登记表。班长汇总后交与班主任老师。
2、 对于请假未到校学生,班主任提前电话统计体温,并了解学生在家活动动向。并填写相应表格
3、 晨检与午检表格分别在登记汇总半小时内上交至政教处并签名登记。
4、 对于异常学生,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级部主任或者部门领导,及时隔离、看护、通知家长和医务部门做进一步的处理。
(二)对于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
1、 学校教师及其一切在校的工作人员每天由值班领导在进学校时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询问,上午和下午各一次,随同学生检查一并上报汇总。
2、 严禁教职工带病到校上课。
3、 对于请假的教职工要进行网上体温上报,并向相关领导汇报活动轨迹。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各级领导要重视晨检午检工作。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常抓不懈。
2、各部门要与班主任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晨检午检的指导和督促。使晨检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上报及时准确,提高疾病防控效率。
3、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不得瞒报漏报,出现问题追究到具体负责人员。
疫情防控师生晨午检制度3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级、组、处、室负责人为本级、组、处、室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级、组、处、室负责人每天对本级、组、处、室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体温超过37.3度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级、组、处、室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体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组、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级、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监督与追责:各级、组、处、室要根据制度要求开展晨、午检工作。学校综合办公室将对各级、组、处、室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要进行督促并上报行政会,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级、组、处、室负责人要上报校务会。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学校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文件及相关法律制度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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