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遇到的具体问题
根据《中共XX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西直工[2023]年28号)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深入排查了党支部在自身建设、发挥作用、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现将开展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
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XX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西直工[2023]28号),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详细安排部署。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做了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确保了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二、认真排查,摸清现状
(一)全面排查。为开展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梳理排查工作,我局对照通知所列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重点排查了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认真核实了全体党员身份信息,清理了党员入党材料,排查了近年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核查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和保存的规范完整性,对流动党员信息进行了更新,掌握了去向现状,确保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队伍现状。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全局共有党员30名,其中:在职党员23名,离退休党员7人;男党员16名,女党员14名;35岁及以下的党员0名,35岁以上的党员30名;大专以下学历的党员1名,大专学历的党员10名,大专以上学历党员19名。2023年转出党员1人;2023年转入党员2人,转出党员1人;2023年转入党员2人,转出党员9人,每位转入转出的党员都及时准确的按组织要求做好了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无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近3年来共发展党员1名。
局机关支部现有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3名,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入党材料保存完整;对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局支部与离退休党员建立了联系,落实了组织关系。支部认真执行了党费收缴的组织工作,按时进行了集中上缴,无挪用党费做他用的情况发生,同时及时将党费收缴情况向党员进行了公布,接受广大党员职工的监督。
(三)突出问题及原因简析。一是党员发展难度大。由于近几年,新进人员少,党员队伍新鲜血液注入难,普遍存在队伍老化、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二是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属于“一肩挑”,有时忙于抓业务工作,在抓党务工作方面略显力度不够,党员台账、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不断把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党员队伍建设,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大在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早引导、早教育、早培养,对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在其工作、生活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通过培训、实践锻炼等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
(二)健全机制,不断推进党组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把制度建设作为克服党建工作短期行为和随意性,实现党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始终贯穿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之中。完善《党员管理机制》,抓好党员发展、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党籍管理和违纪受处分党员管理等基础性党务管理工作;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完善和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民主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整体业务能力
在认真做好党务干部选配任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在岗轮训、以会代训以及发展党员资格论证等方式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机关党务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努力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结合的发展党员工作者队伍,为提高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自查,我局党支部进一步细化了党员台账,夯实了组织基础,很好的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持续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遇到的具体问题
辖区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和省市文件要求,开展处置失联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如果能够联系要与本人联系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集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二、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2月25日至8月16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查找阶段(2月25日至7月22日)
针对前期查找的失联党员,查阅党支部记录本、党费收缴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失联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同时采取寻访亲属、邻居、朋友,张贴寻人通知等查找联系失联党员下落,尽最大努力与失联党员取得联系。
第二阶段:初步处理阶段(7月22日至7月29日)
依据《党章》第一章第九条“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社区党委(总支)对失联党员的不合格表现形成调查核实材料,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办事处党委预审。对拟作出除名处置的,由办事处党委报区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7月29日至8月15日)
1、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社区党委(总支)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书面投票表决。对做出除名处置的,提交办事处党委集体研究通过,并报区委组织部批准。社区党委(总支)接到批准文件后正式执行。并在党委(总支)内以适当方式向党员进行通报。党委(总支)将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表决资料、调查资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一份二份,一份社区党委(总支)存档,一份上交办事处党委存档。
2、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也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置程序与除名程序相同。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处置不合格失联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工作稳妥推进。
2、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3、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察等长效机制。对“三不” 党员(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遇到的具体问题
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XX市采取“四化”措施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和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有效解决了失联党员“无家可归和有家不归”的问题。
“无缝化”排查,摸清失联党员的基本去向。一是开展集中排查。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XX市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方案》,以“党支部一个不少、党员一个不落”为要求,夯实各基层党(工)委主体责任,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全市全部党员进行了分类核实,认真排查“失联”
党员。二是丰富排查手段。各基层党组织与公安、社保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并通过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等平台将失联党员基本信息,各单位负责党组织关系排查的负责同志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发布,让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实现资源共享、党员共查,形成了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查找体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基层党组织建立了失联党员排查长效机制,对重点失联党员进行每周一排查,每月一上报,直至失联党员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对经查找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进行每周跟踪回访,及时掌握其日常表现情况,确保不发生“再次失联”等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失联党员总数21名(其中经查找取得联系的15名,经查找仍然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6名)。
“信息化”建设,建立失联党员的信息台账。一是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失联党员的群体结构分类登记造册,针对失联党员流动性强、联系难的特点,建立了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库,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做到联系一个、掌握一个,管理一个,确保每个失联党员不离队、不掉队,一直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建立活动信息档案。对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在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日常党性教育的同时,通过建立个人参加“三会一课”和缴纳党费等基础档案,进一步提高党性意识和履行义务能力。
三是建立教育信息档案。在建立健全信息化学习机制的基础上,各街道社区通过短信和微信等方式推送学习内容,对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从学习心得、日常社区志愿服务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将学习、表现等情况,纳入教育档案。
“人性化”管理,点燃失联党员的工作激情。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将失联党员纳入全市党员教育培训整体规划,针对失联党员主要集中在社区的实际情况,对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开展再就业技术培训、党性纪律教育等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党性意识。二是建立关爱机制。建立党内关爱机制,定期了解情况、定期访谈、定期慰问,使失联党员真正体会到党组织的温暖,截止目前,共对经查找取得联系的3名困难党员和2名老党员进行了帮扶慰问。三是严格组织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党员进出、沟通联系、参加组织生活、党费缴纳等进行规范管理,严防失联党员再次出现。
“差异化”处置,规范失联党员处置工作程序。对联系上的失联党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一是纳入组织管理。
对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本人能够说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应的,由本人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并补交党费,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审批,纳入所在党支部正常管理。二是转接组织关系。对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人户分离,不在本地的党员,及时和本人联系,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但因客观原因未到目的地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的,原党组织补转组织关系并做好跟踪协调工作。三是严格党籍管理。对通-3-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后,由市委组织部备案。并要求,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的,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工)委审查后,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目前,全市经查找取得联系并纳入组织管理的党员13人,转接党组织关系的1人,死亡1人;经查找未取得联系并停止党籍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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