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温总理近期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也强调,“中小学还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
中小学家委会久已有之,但目前一些学校的家委会变味为“收钱会”、“联谊会”,形同虚设。家委会能否帮助解决中小学“乱收费”等痼疾?如何担起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评价教学行为的重任?如何成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突破口?
家委会沦为“联谊会”
家长监督权“悬空”
“即使对学校有看法也要保留,因为孩子在人家手里,投鼠忌器啊!”李玉的儿子就读于一所小学,有一次老师在课堂上责骂孩子,李玉找学校领导反映,没想到老师竟在班上咬牙切齿地对孩子说:“行啊你,你妈厉害啊!”此后,李玉再也不敢找学校反映情况。
今年10月,某市教委向社会公示,高三升学考前补习费最高限额标准为每课时2元,而以前一节课是1.5元。不少家长看到这一公示后,既无奈,又意外。某外国语学校一位家长说,孩子补课多,涨价负担很明显,但面对学校,哪个家长敢提意见?
一位家长说,在收费标准方面,家长没有机会参与听证。择校费为什么每生每学期收取几千元,择校费用在哪儿,家长无从知晓,只有被动地“交钱”。
在学校面前,家长和孩子处在弱势地位,能否通过家委会实现与学校的平等沟通呢?
“不可能!你知道现在是什么人进家委会?大多是干部家属、公司老板以及尖子生的家长。他们都是给学校歌功颂德的人,是学校和班主任的‘工具’,不可能实现监督功能。我从没听说有家长通过家委会向学校反映问题。”李玉说。
王乾达是一所重点小学家委会的成员,平时帮助老师做一些服务性工作。他坦言:“没有谁会去监督学校,谁给家委会这一权利啊?”
某小学舜友会被视为推进家委会建设的一个“模板”。舜友会不但组织家长值勤、安排学生校外实践活动,还在家校矛盾处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但会长吕涌仍然认为,监督权的行使还有很大空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学校侵犯受教育者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乱收费、体罚辱骂学生、教师节收礼等等。种种乱象的背后,是学校管理中的家长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尊重。
家长监督有必要
配套机制需跟进
“提高中小学教育管理水平,建立家委会是一种重要的实现形式。”某四中校长刘金水说。对于家长“投鼠忌器”的心理,刘金水认为,来自家长的监督,是学校改进教师管理的突破口。“如果家长不反映,我们就无法发现问题。”
谈及学校的管理压力,某县女子中学校长张桂梅说,现在学校面临着三方面的压力——来自学生的压力:管严了家长有意见,管松了又管不住;来自家长的压力:对孩子期望高,但自己不想管;来自老师的压力,一些年轻老师缺乏奉献精神。学校非常希望通过家委会这种形式,让家长了解学校、了解老师,化解矛盾,促进沟通。
但不少中小学校长表示,目前在教育制度层面,家委会的地位和职责不明晰,操作起来难度大。
某县民族中学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学校设有家委会。“但制度不完善,目前只是协助、配合学校做一些校园文化建设、贫困学生资助方面的工作,监督权没有真正履行。”校长李堂民说,对于大多数农村家长,要参与学校监督评价,有必要进行专门培训。
某市第十一中学副校长钟代文表示,目前家委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还缺乏手段。近期,他们将通过家委会来组建一个家长辅导宣讲团——因为家长中不乏优秀育人经验的人,这有利于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家委会要发挥应有作用,需要配套政策跟进。”刘金水坦言,目前家委会对学校参与和监督力度的大小,与校长的认识密切相关,校长不开明、不积极,家委会可能就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落实家长“四权”
力促教育公平
“应试教育语境下,家长很难去监督学校。”某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杨东平认为,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现状,正吞噬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勇气。
杨东平说,在一些国家,家长和教师委员会有任免校长、选聘教师的权利,学校、教师和家长可以实现平等交流。
据介绍,美国的“全国家长教师协会”,会员总数超过500万人。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全面维护学生利益的全国性志愿者团体。它的使命,除了代表父母行使教育参与权,参与学校管理外,还在家教斡旋、家长教育、健康指导、学校安全、教育资助等方面发挥作用。日本的家委会会员超过1000万人,推动了义务教育及教科书的无偿化、学校保健安全法、学校午餐法等教育立法的制定,在日本战后的一系列教育改革中,家委会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相比之下,我国多数学校的家委会仍然是学校主导、为学校服务的松散组织。一些学校的家委会甚至处于可有可无地位。
近年来,国内一些省市开始促进家委会的“规范转型”。去年12月,某省颁布实施普通中小学家委会设置与管理办法。今年初,某省教育厅设立家委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以政府、企业、专业机构三方合作推进,计划用3年时间推进家委会建设,帮助家委会履行民主监督、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等职能。
某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表示,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一个很重要的制度设计理念就是民主监督。“规范的家委会一定要落实家长‘四权’,即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评议权”。
某大学教育研究所严平博士认为,他们的创新之处,在于将家委会的设置列入基础教育管理重要内容,首次从教育法学的角度赋予家长“教育参与权”,把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等定位为家委会的主要职能,意义深远。
熊丙奇认为,推动中小学民主管理,当务之急是改革家委会的产生机制。现有的家委会是学校指派的,“异化”为学校的“传声筒”,应该让家长选举家委会成员,力促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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