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分析
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有12万余家,从业人员960多万人,科技型中小企业虽只占我国全部中小企业的3.3%,但却贡献了中国专利的60%和新产品的80%;在目前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占90%。资金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 稳定的融资渠道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当前,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 就是资金的匮乏、融资渠道的不畅。从理论上来说,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选择的融资渠道主要有: 一是向银行借款; 二是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主要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券和股票; 三是引进风险投资, 主要是获得风险投资基金支持; 四是向亲戚、朋友、内部员工和关联企业借款; 五是商业信用; 六是取得政府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支持。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受自身实力和经营规模等因素的限制,其资金来源更多地依赖于外部资金。据统计,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中,银行贷款约占70%,可见,我国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是相对单一的。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点分析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原因
1.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先天劣势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组织结构形式多样,产品品种单一,销售回笼不稳定,缺乏良好的、连续的经营业绩,因此资金盈余者为其融资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就非常高。同时,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较弱等问题,也缺乏足够的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这也造成了商业银行难以对其发放贷款。
2.科技型中小企业业绩普遍不佳
从融资需求的角度看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客户;二是一些有发展潜力而目前状况一般的中小企业,可能受到金融机构的冷落;三是效益差的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获得融资。据有关调查显示,在影响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各种因素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水平占据首位,达75%,大大高于其他因素。
3.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状况严重
一般地,企业信用与企业融资量呈正相关关系。对于效益好、信誉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从银行贷款并没有什么障碍,甚至银行还会找上门去求贷款。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障碍
1.融资社会化支撑体系不完善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化程度仍然较低,突出表现为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融资中介机构不规范、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之初,对其一般不发放信用贷款,只发放抵押担保贷款,要求贷款企业提供合格的抵押品和担保人。然而,相当多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既缺乏抵押品,也难以找到担保。
2.融资市场化水平低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往往需要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吸收资金以充实自己的力量。在国外,风险投资与资本市场的股权交易成为其必然的选择,在市场化融资上提供风险投资渠道,方便科技型中小企业面向市场融资,但这需要健全的资本市场。目前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侧重于对国有企业的服务,且“门槛”太高,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和业绩限制而很难挤进证券市场的大门。
3.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制约
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过高的经营风险,使得银行加强对其贷款支持存在天然的困难。从自身利益出发,商业银行在为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经办贷款业务时,所花费的时间和人力相差无几,但产生的效益明显不同。大型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了解程度相对较差,银行就不会愿意过分冒险,就不愿为其提供贷款。
三、化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点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之中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陆续实施了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和新产品计划等,促进了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但它们主要集中在支持技术创新的成熟阶段上,目的在于解决我国科技成果商业化水平较低的问题。在我国风险投资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这一策略无疑是正确的。但从长远看,随着科技进步的加快,科技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也更加重要,政府应逐渐加大这一方面的支持。政府可直接组建为中小科技企业服务的风险投资基金,用以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与开发。在风险投资还不被社会众多人所接受的时候,政府直接组建风险投资机构,其表率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随着事业的发展壮大,这并不是最佳的选择,相反可能会限制其发展。
(二)构建多元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新体系
1.积极发展多元化、竞争性的中小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中小金融机构天然适合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因其规模较小、分支机构较少、立足于地方经济而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由于信息和交易成本的问题,中小企业成本最低的金融服务应当来自于中小金融机构。因此,新兴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就应该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金融服务供给者,但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需求相比,其机构数量信贷规模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我国应进一步发展多元化、竞争性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
2.改进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办法
目前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基本上沿用了原有针对大中型企业的管理模式:通过企业的信用等级确定贷款风险程度,通过制订严格的审贷分离、三级审批制度控制风险,通过要求企业提供担保转移风险。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客观上具有点多、面广、量大、风险高、涉及行业多、所有制结构比较复杂等特点,以传统信贷方式进行管理难以把握风险,且手续复杂、管理成本较高。因此,需要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特点,以企业发展潜质、技术领先水平、市场开发潜力、企业还贷能力、企业退出机制等为主要审贷标准,完善贷款管理方式及风险评估技术。
3.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创新银行信贷担保方式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资产规模较小,且主要是无形资产的特点,可以尝试担保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第一,开展知识产权担保融资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但缺乏土地、不动产等传统的可以用作抵押的物品,可以考虑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品替代传统的物质担保。第二,根据订单数量,确定贷款额度。第三,开展动产担保贷款。以企业的原材料、半产品、产品库存等动产作为抵押物发放贷款,对银行来讲是一种可以考虑的贷款方式。
(三)完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主要保障
1.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许多风险投资的主角仍是政府,或者是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西方国家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大都来自机构投资者,比如美国是风险投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据1995年统计,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中,养老基金占38%,基金会和捐赠金占22%,银行与保险公司资金占18%,个人占17%,其他占5%。现阶段,一方面,我国政府应抓紧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优惠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向风险投资业的投入;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允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机构资金介入风险投资。
2.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和风险投资网络
由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风险投资者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许多好的投资项目得不到风险资本的支持,而大量的风险资本又找不到好的投资方向。因此,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经验,我国应尽快着手建立和完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投资信息交流网络。
3.建立多层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
世界银行投资环境局2003年对全球120多个国家投资环境进行了调查,在影响中小企业(主要是指私人企业)融资效率的因素中,信贷人权利保护和私有产权保护这两项因素远远超出了信用体系、金融机构数量、利率市场化等其他外部条件。有关部门对国内中小企业的信贷权利保护效果也做了调查,结果表明:产权改革早且做得好的地区,金融机构愿意积极地为中小企业创新一些融资工具,使其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产权保护差的地区,企业逃债严重、银行惜贷加剧,银行的信贷结构进一步恶化。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