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的规范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保障公司、员工的财产、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二、
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
三、
职责
1、
行政保卫部负责员工集体宿舍的公共卫生、设施、收费和安全秩序管理。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请审批,并协同行政保卫部管理员工在集体宿舍的行为规范和宿舍文明。
3、
后勤管理员负责员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请的批准,各部门班组长对本班组内员工使用的寝室卫生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宿舍管理员对宿舍进行全面管理并定期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宿舍各寝室进行卫生及安全检查与评比,并向全公司进行通报。
4、
宿舍各房间清洁卫生、房屋设施、安全由各房间居住人员共同负责。
5、
宿舍管理员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对员工宿舍进行综合管理,有检查、监督和报请处罚的权力。
四、
管理内容
1、
员工住宿权限
(1)
外省市招聘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生、研究生、一般员工。
(2)
xxx远郊区招聘员工:包括密云区、xxx、xxx、延庆区、xxx、xxx等
(3)
有特殊需要的员工经主管领导审批的。
2、
住宿管理
(1)
宿舍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分配的楼栋及寝室编号安排各部门员工入住。
(2)
员工入住宿舍应填写“入住宿舍申请单”,由班组签字后宿舍管理员安排入住寝室(班组内房间号),后勤管理员签字交宿舍管理员签字并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同时领取钥匙,退宿时应填写“退宿申请单”,由班组长签字后交宿舍管理员签字确认并办理退宿手续,同时退回衣柜钥匙及房门钥匙。
(3)
入住宿舍员工原则上是以同部门、同班组合住的原则,员工应严格按部门安排的房间及床位入住,员工如需调换房间,应填写“调宿申请单”,注明调换原因,经班组长签字并由宿舍管理员审核登记后方可办理调房手续。若未经班组长批准和宿舍管理员审核登记而私自调房或未登记擅自入住3日以上者,罚款200元并责令其迁出宿舍,态度恶劣者辞退处理。
(4)
宿舍管理员于每月25—28日期间对宿舍各寝室员工入住情况进行一遍清查,如发现未完整履行手续入住的员工按擅自入住寝室处理。
(5)
员工自行退宿的如未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所造成对该员工相关费用扣除,由员工自行负责,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员工,应在一周之内将个人物品全部搬走,否则,将由行保部处理其物品。
(6)
单身宿舍严禁男女混住(包括家属),违者取消床位并作辞退处理。
(7)
无特殊情况,连续3个月不归宿者,视为自动退宿,应立即责令其在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逾期不办理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床位。
3、
公共卫生管理
(1)
宿舍住宿人员要注意保持宿舍内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垃圾应自行放入楼道内的垃圾箱内,严禁乱扔、乱倒垃圾、随地吐痰等,违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10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三次以上者取消其床位。
(2)
宿舍管理员不定期组织各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对宿舍卫生及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房间,一次人均罚款20元,长期卫生差且拒不整改者加倍处罚,并同时全厂通报所在班组。
(3)
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违者限期消除,并处罚款100元,逾期不清除者取消其床位。
(4)
在责任难以确认的情况下,不文明行为发生在宿舍内的,由该宿舍所有人员分摊处罚金额,发生在公用楼层的,由该楼层所有人员分摊。
4、
公共设施管理
(1)
住宿人员要自觉地爱护室内外一切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
(2)
宿舍内的公共设施的正常消耗(如日光灯、水龙头、门锁等)由公司负担,人为故意损坏的由责任者按三倍价钱赔偿,非主观意识损坏的按原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由本宿舍人员分摊。
(3)
人为损坏的要由责任人负担全部维修费,责任不明由宿舍人员分摊维修费。
(4)
下水道堵塞由责任人负担疏通费用,责任不明由宿舍住宿人员分摊。
(5)
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床、柜、桌、椅、电器等),没有征得宿舍管理员的同意,决不允许搬出本宿舍,或转借他人,违者按盗窃行为处理。
(6)
宿舍内不得私自打造制作桌、椅、箱、柜或其他家具,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
5、
安全秩序管理
(1)
所有人员进出员工宿舍必须凭证从宿舍大门进出。
(2)
公司员工进入员工宿舍必须出示厂牌,并接受宿舍门卫的检查。
(3)
外来人员进入员工宿舍,必须主动出示验证身份的有效证件在宿舍门卫处登记,门卫登记确认后发放“出入证”,并要求将“出入证”戴在胸前,离开宿舍时将“出入证”交回门卫处。
(4)
门卫必须按规定登记外来人员的姓名、证件、进出时间、进出原因等,对不能证明身份或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保安应拒绝其进入员工宿舍。
(5)
带外来人员进入员工宿舍的,来访者在宿舍滞留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0点,违者对被访者罚款50元,同时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内的规定,如违章者,按规定追究被访者的责任。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毒品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违者罚款300—500元,没收违禁品,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并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宿舍内严禁打麻将,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宿舍内严禁赌博、嫖娼、卖淫、打架斗殴,违者一律辞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宿舍内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管或酒精炉等煮食物、烧水,违者罚款200元,并予以没收,重犯者取消其床位。
(9)
宿舍内禁止高声喧哗和进行影像他人休息的活动,晚上10点以后,有异性逗留者,高声喧哗者,故意开大电视、电脑或其他音响音量的,首次罚款50元,重犯加倍处罚,三次以上取消其床位。
(10)
进出宿舍的物品,宿舍管理员、公司保安员有权检查,对不服从检查者罚款50元,态度恶劣不合作者作辞退处理。
(11)
宿舍管理员、保安不定期检查房间住宿安全情况,员工应配合检查工作,对不服从检查者罚款50元,态度恶劣不合作者作辞退处理。
(12)
员工外出或最后回到宿舍睡觉,要将房门关好,外出或上班离开宿舍时,宿舍内有员工睡觉的情况下,要将房门关好。
(13)
因未关好房门或留宿外来人员,而造成其他员工的钱物被盗,除按本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外,同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14)
入住宿舍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折、银行卡需加密码(设置密码时应考虑安全性,不要设置易被人窃取或破解的密码),柜子、箱子应锁好,防止钱财被盗。
(15)
入住宿舍人员不得私自更换门锁,如有损坏,应报宿舍管理员备案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维修更换,如钥匙发生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备,缴纳5元制作费,由宿舍管理员报企管办统一安排复制,私自更换门锁或复制房间钥匙者,处以200元罚款,并取消其宿舍床位。
(16)
住宿员工严禁翻阅窗台,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和偷盗行为,违者处以2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6、
收费管理见《集体宿舍收取费用规定》。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解决员工住宿问题,合理分配宿舍资源,明确宿舍管理规范,保障住宿环境,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和**建设集团自主产权宿舍的管理。
第3条 主要职责。
1.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员工宿舍的申请受理、审批、入住、转宿、退宿等程序办理与住宿标准制定。
2.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核实员工基本信息、通告员工变动情况。
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收取、结算员工住宿费及押金。
4.入住人员:负责宿舍安全、卫生、杂费缴纳等工作。
5.区域公司:负责驻外人员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 住宿申请
第4条 住宿标准:公司的宿舍类型为普通单人间。
第5条 住宿费标准:由行政管理中心以当地同类地段的房源租房的市场价格为参考拟定住宿费,按实际可入住人数分摊核算。驻外人员宿舍费用由区域公司办公室统一收取后上缴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控股及建设集团总部专职驾驶员,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就近安排宿舍,另行规定;住宿费标准,每年6月底调整一次,并由行政管理中心予以公示。
第6条 申请手续。员工申请住宿需填写《住宿申请表》,经行政管理中心核准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第7条 申请住宿按员工入职时间先后顺序,先入职的优先考虑安排。
第8条 住宿期限。协议每年签署一次,价格调整后不想继续住宿的,一周内向行政管理中心再次提交住宿申请,两周内办完退宿手续。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9条 入住安排。员工在入住宿舍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员安排房间,向入住人员介绍住宿基本规定,并办理住宿登记,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10条 费用管理。
1.押金:入住前每人收取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主要用于房屋及设施保证,自退宿后,视实际情况予以返回或作相应扣除。
2.住宿费。住宿费按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先交费,后入住。
3.物业费。包含在住宿费内,由公司统一缴纳,不再向员工收取。
4.杂费。水、电、气等由员工消费而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分摊承担、缴纳。
5.维修费。房屋及其内的附属物,发生一般损毁的,由员工承担维修费;发生重大损毁的,需立即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做进一步处置。
第11条 安全卫生。入住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服从宿舍所在社区及物业的监管。并由本人负责宿舍的日常安全与卫生管理。行政管理中心每个季度对宿舍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并对安全卫生工作做得较差的宿舍予以指正并责令及时改正,对屡次漠视安全卫生的员工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12条 调宿。如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调宿:
1.员工想改善住宿环境或节省费用且公司有空余宿舍的,可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调宿,并办理相应审批与登记手续。
2.员工之间由于生活习惯等原因,经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调宿,并办理相应审批与登记手续。
3.行政管理中心根据宿舍人员入住情况,可以进行统筹调宿,以实现住宿资源的有效利用。
调宿后的住宿截止期限,按原宿舍的申请期限截止期计算。
第13条 退宿。如下几种情况下,需办理退宿:
1. 员工严重违反宿舍安全卫生规定,被勒令退宿的,由行政管理中心及时通知当事人,于两周内办理退宿。
2. 员工本人主动提出退宿的。
3. 员工因工作变动,调离集团总部的员工,需退出集团集体宿舍。
4. 员工离职或辞退的,由人力资源中心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要求当事人办理退宿手续,员工应于离职前搬离宿舍;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退宿的,应向行政管理中心交纳1000元押金,并承诺于离职后一周内搬出。
第14条 财物结算。
1.押金及住宿费由财务管理中心结算。
2.杂费由员工自行结算并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杂费结算有遗漏的,遗漏部分由原住宿人员加倍偿还。
3.员工搬离宿舍前应将房间卫生清理干净,归还宿舍钥匙,保留房间原有物品;行政管理中心对房屋的使用情况及物品进行清查,如发现问题,一律由责任人负担维修费或照价赔偿。
第四章 附则
第15条 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6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7条 附件:(1)住宿申请表;(2)住宿登记表。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四)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五)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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