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社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人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
近日,《柯桥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对股权的转让、继承、赠与、有偿退出等多种交易流转办法做出规定,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股权管理规范化,是柯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柯桥区330个集体经济合作社全面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将股权量化到个人。同年,柯桥区出台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担保管理办法”,让“看不见”的股权,变成“看得见”的资金。
今年,柯桥区又结合实际,发布了更为系统、全面的股权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股权除了能质押担保外,还能转让、继承、赠与、有偿退出。其中,有偿退出,是一种全新的股权交易办法,也叫股权回购。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申请股权有偿退出。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股权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且年回购额不能超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总股数的5%。
柯桥区的股权管理,原先是一本“糊涂账”,股份经济合作社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操作,无序无章。新办法出台后,对每一种交易流转方式,都作了统一规范。柯桥街道立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杨老虎告诉记者,参照这个办法,哪些事能做,哪些事受限,一清二楚。
【篇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组建农村经济合作社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度,规范村经济合作社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村经济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参照《市农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社为目标,着力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组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资产经营和管理、资源开发与利用、合作指导与服务等各项制度,切实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合作社规范组建和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主决策,阳光操作的原则。在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村经济合作社组建过程的透明度和农民群众的参与度。
(二)坚持规范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落实好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着重在股权设置、资产量化、机构建立、注册登记、财务管理上做好完善和提高工作,并注重经济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和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坚持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结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种关系,及时化解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确保我镇农村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及折股量化的基础上,按照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整体部署,我镇行政村原则全部成立村经济合作社。
四、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作组织。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乡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负责工作的指导、监督,特别是督促各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进度。村级成立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组,负责具体组建工作事宜,或者仍由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主要负责宣传发动、制定《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办法》、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选成员代表并填写成员代表名册、拟定《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和《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草案、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等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参照我镇《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原则和要求,具体细化组建工作操作流程。
(三)推选成员代表。以社为单位,每10——15户推选1名成员代表,代表这10——15户的成员参加成员代表大会。要形成推选记录和代表名册。在成员代表大会决策前,成员代表应与所代表的农户进行沟通,达成共同意见
(四)组织召开会议。由村党支部提议组织召开村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暨首届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经济合作社章程》、《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由成员代表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并由理事会成员推选出理事长,由监事会成员推选出监事长,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分工。
(五)成立申请和批复。由理事长携带成员名册、成员大会决议、《经济合作社章程》等相关材料向乡镇党委、政府申请成立村经济合作社,并提交成立村经济合作社申请,乡镇党委政府出具成立正式批复文件。
(六)申请登记赋码。由理事长或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向乡镇申请成立经济合作社的所有材料和乡镇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到市农村经济服务总站申请登记赋码,由农村经济服务总站通过国家登记赋码管理系统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发放《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据此办理注册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村经济合作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成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成员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和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因此,各村要充分认识发展村经济合作社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村经济合作社的组建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村经济合作社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强,而且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制定工作办法,积极有效地推进工作。
(三)强化工作指导。为确保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有序推进,各行政村要认真领会我镇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工作方法,准确把握工作要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组建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篇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深化农村改革文件精神,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增加农村发展活力,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结合音坑乡实际,现就深化农村确权赋权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运营管理新机制为基本要求,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配套改革,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全面实现社员对集体资产产权享有的长久化、定量化、物权化,为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融合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音坑乡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对象为全乡19个行政村.2014年完成试点村下淤村的农村确权赋权工作,在2015年2月15日前完成40%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所有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建立“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逐步实现集体产权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运行管理规范化、股权交易市场化.
三、基本原则
村经济合作社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必须按照“依法、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要求,在具体实施中严格把握以下原则:
(一)依法按规原则.改革方案制定,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相抵触.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必须提交社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形成书面决议.
(二)民主决策原则.从方案制定到具体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要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农民意愿,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形成决议.
(三)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有效解决农村特殊群体的利益保障问题,充分保障村经济合作社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其公正、公平地享受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确保资产量化的合理性.
(四)因地制宜原则.在统一政策、程序和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各村从实际出发,因村制宜制定改革方案,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
(五)“三个不变”的原则.坚持村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不变、村财务管理体制不变
四、实施步骤
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以下几个阶段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5日)
1、及时动员部署.及时召开股改工作动员会,成立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股改工作,组织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建立派驻各村工作指导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村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和社员(代表)大会,建立村股改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本村清产核资、人口核查等工作.发布第一号公告《关于公布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基准日的公告》.
2、认真制定方案.制定本级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实施计划,提出具体政策要求,落实工作计划.各村股改领导小组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村股份制改革工作计划,分级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3、全面启动股改.各村经济合作社要向乡政府上报启动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请示,经乡政府核准批复后,发布第二号公告《关于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公告》,正式启动股份制改革工作,乡工作指导组要全程参与各村工作指导.
(二)清产核资和股东核定阶段(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20日)
1、人口核查.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口摸底核对表,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本次股改明确股权界定基准日为2014年12月25日零时,基准日前死亡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本村户籍人员的统计以基准日为准.
2、清产核资.全面核实集体各类资产家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明确集体所有资产的权属关系.
3、股东核定.村股改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根据摸排情况,提出股东初步名单.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表决已由村股改领导小组提出的股东名单,并形成决议,在2015年1月20日前发布第三号公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名单公示》,公示期5天.与本村有关联的但不在公示名单之中的人员,各村必须负责告知到本人.
(三)股权分配阶段(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31日)
1、确定股东名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名单公示结束后,召开村股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由村股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确定正式股东名单;同时会议商议制定村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2、通报工作情况.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报正式股东名单及清产核资情况,表决村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并形成决议.
3、计算量化股权.编制股东清册,计算量化股权.
(四)正式成立阶段(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10日)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宣告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讨论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发放股权证书.
五、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各村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确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切实加强股改工作领导,建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班子,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要在基本完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查漏补缺,并认真做好改革工作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严肃工作纪律.在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要严肃纪律,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改革之机,进行贪污、挪用、私分、挥霍浪费和故意评估不实、虚报损失、低价变卖、转移财产、有意放弃债权等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同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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