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印发《选任监督意见》指出“十个严禁”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意见》指出,要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有规必依、执规必严。
“十个严禁”具体内容
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严禁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任用,
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
严禁跑风漏气,
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严禁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严禁采取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
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严禁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或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重申“十个严禁” 严防“四风”反弹
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省纪委23日下发通知要求严防“四风”反弹,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
元旦、春节是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也是防范“四风”的重要节点。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要重申“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规定,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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