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日是在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并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教育日美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安全教育日美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危险,如交通事故,遇上坏人,烧伤,被电等等,所以我们要保护好自我,这也就是所谓的“自我保护”,就是用自我所学过的知识来保护自我,学会自我保护是很重要的。
就在去年夏天,四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在中午时到龙源湖去游泳,可他们并不明白危险的来临。突然其中一个被水草缠住了,怎样也动不了,眼看就快要淹死了,其余三个赶紧过去想吧同伴救上来,可是他们毕竟也小,再说那是是中午,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没有办法请求救援,于是便发生了四人全部被淹死的杯具。
这说明了学会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也突出了孩子们的安全意识还太少,要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河流都是能够游泳的,也许下头水草杂乱会缠住你的脚,也许下头有很深的淤泥,会把你陷进去,也许这水有好几米深,让你的脚还够不到水底。这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所以我们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记得有一年,我和邻居小朋友一齐放炮,我们用粗香点燃了各种各样的花炮,之后,夜深了,我们趁着火光互相追逐嬉戏起来,我忘了手里还拿着点燃的粗香,于是乐极生悲的事情发生了:玩的时候,她开玩笑的似地做出向我身上泼水的动作,我也习惯性的伸手去挡,结果粗香便一下子戳到了我的脸上,起了一个泡。
这就说明了我自我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多,做事应当细心,要思前想后,而真正遇到困难时,我们不要自作主张,而应当像大人们求救,比如打“110”,找家长,找教师来帮我们解决困难。
【篇二】安全教育日美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
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篇三】安全教育日美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深远。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__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公众广泛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获得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由此可见,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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