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合作协议书简单篇一
根据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贝尔格莱德签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长期经济、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为一方,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为另一方(注)(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发展科学合作的愿望,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根据平等互利和互相援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代表南斯拉夫科学艺术院、塞尔维亚科学艺术院、斯洛文尼亚科学艺术院、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科学艺术院、马其顿科学艺术院、黑山科学艺术院以及科索沃科学艺术院。
第一条 双方支持各自所属的科研机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之间在共同感兴趣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进行学术考察、交流经验等科学合作。为实现上述科学合作,双方一致同意按对等的原则互派人员,每年各为三十人周。
第二条 双方可以互相邀请科学工作者和专家进行讲学和专业咨询。
第三条 双方可以互相派遣科学工作者和专家进行共同研究和业务进修。
第四条 双方可以互相邀请科学工作者和专家参加各自组织的有关学术会议和其他重要的科学活动。
第五条 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互派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派遣方最迟在他们动身前三个月将详细的访问计划寄给接待方。
访问计划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位、职务、专业、派出单位和拟访问单位的名称、派遣时间、停留期限及懂何种国*通用语言。接待方收到计划后,应在六周内对所提计划予以答复。在得到接待方同意后,派遣方应在派出人员抵达接待方前十天将其准确抵达日期和所乘交通工具通知接待方。
第六条 双方支持在本国科学杂志上发表对方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写的学术论文;支持图书馆和其他科学组织之间,在可能范围内,直接交换书刊、资料、图书目录、复制照片和显微胶片、科技影片,以及种子、苗木等;使用共同研究成果时,应尊重对方的要求,如拟发表这些成果,应征得对方同意。
第七条 财务规定如下:
一、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互派的人员到接待国首都或委员会所在地的往返旅费和行李-超重费,由派遣方负担。在接待国的住宿、生活费(伙食、市内交通和其他费用)、城市间的交通、陪同人员(翻译)、文化活动和在访问期间染病或负伤的医疗等费用,由接待方负担。接待方按级发给访问人员的生活费(伙食、市内交通和其他费用):
一级(院士、所长或相当人员)每人每天二十七瑞士法郎的当地货币
二级(其他人员)每人每天十八瑞士法郎的当地货币
(以当时双方国家银行分别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派遣方将在所派人员的访问计划中-通知生活费的等级。
二、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互派人员在接待国停留期间所做的讲演、报告和所写的论文,除双方另行商订外,均不付报酬。
三、根据本协议第二条邀请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的全部生活费用,由邀请方负担。
四、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派遣的共同研究人员的费用按本条一款规定办理;业务进修人员的全部费用由派遣方负担。
五、根据本协议第四条邀请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的生活费用,应在邀请书上注明财务规定。
六、双方在本国杂志上发表对方的学术论文的稿费,均不付外汇,稿费由发表方的有关单位代为保存。稿费只限在发表方国内使用。
七、根据本协议第六条交换的书刊、资料、图书目录、复制照片和显微胶片、科技影片,以及种子、苗木等,除双方另行商订外,均不计算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可以修改和补充。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履行各自的法律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相互通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限。如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协议自通知之日起,一年后失效。
第十条 双方每隔三年在北京或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所在地举行一次会议,检查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就检查情况双方签署会谈纪要。
本协议于一九七八年九月十八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代表钱*强
(签字)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科学艺术院委员会
代表米哈伊洛·*波斯托尔斯基主席、院士
(签字)
合作协议书简单篇二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激发青少年对京剧的热爱,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共同创办一个以青少年京剧为主的非营利性组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 甲方拟创办一个以青少年京剧为主的非营利性组织(下称"目标组织"),由于设立此类组织需要有相关从业人员的知识经验,甲方特与乙方达成合作,由甲方与乙方共同作为发起人设立目标组织。
1.2 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方与乙方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目标组织,甲方整体、全面地办理目标组织设立及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搭建目标组织的结构框架、筹备目标组织的登记注册事宜、保证目标组织的合法性(申请民政注册、工商注册或办理挂靠)、经营管理目标组织业务、资产、财务、人事、及法律事务等。
1.3 合作本项目权限划分:甲方作为目标组织的实际管理人,享有最终的决策权、管理权,乙方仅仅作为名义上的发起人之一,对目标组织不享有实际管理权。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采取以下第_____种的约定。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 ______年。即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下列事宜完成时为止: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