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报告3篇
【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绩效管理工作的
意 见
自2008年我县在全国率先实施以勤政、优政、廉政为主要内容的“三政”绩效管理以来,全县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干部作风持续改善,发展质态不断优化,县域品牌更加响亮。顺利承办了全国政府绩效管理年会,荣获“全国政府绩效管理创新示范点”称号,入选“中国地方政府创新”数据库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案例库,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灌南”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绩效管理推进过程中,也还客观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为推动灌南经济社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体系科学严谨、操作简便务实、评估高效规范、成果综合运用”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绩效管理工作,构建“三政”绩效管理“456”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四项管理流程
一是工作内容按周记录。建立周例会制度,各乡科级以上单位可明确专人,根据例会内容按周在三政绩效管理网上,记录副科级以上干部勤政、优政、廉政工作目标和推进情况。
二是工作实绩按月公示。各单位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当月绩效计划,填报月度绩效实绩,对本单位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主要工作进行内部自查,自查情况于下月3日前在绩效管理网和本单位内部公示。
三是阶段目标按季检查。全县统一组织对各单位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季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掌握目标进展情况。各单位按照本单位绩效管理办法按季调整教职工值班护导布局。(责任处室:德育室)
加强校门口、学生室外活动场所、楼梯疏散通道等安全重点区域的护导力度。实行带班领导每日巡查和通报制度。杜绝上学期间学生随意外出现象。充分利用高年级学生巡查督导,建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规范学生考勤制度。(责任处室:教导处)
对未到校学生要联系家长落实原因,严禁学生因忘带书包、漏掉作业等原因的让学生回家,对于因病等特殊原因的外出要结合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四)加强家长监督员护导力度。(责任处室:安全办)
选择年富力强、富有责任心的家长参与护导,逐步提高家长监督员的护导能力,在维持纪律、疏散引导的基础上尝试交通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真正形成学生上放学“四位一体”的防控体系。
二、深入组织校园安全再排查
春节前后学校组织了两次全校范围的隐患集中排查,大部分隐患已整改到位,部分隐患因资金问题正在协调中。本次排查要在前一阶段排查的基础上,扩大排查的范围,重点对校门口影响治安和交通秩序的小摊贩、学生室外活动场所、教室、功能教室、阶梯教室、体育设施及特殊学生群体身体和心理进行排查。
(一)校舍、消防、室内外体育设施及场所。(责任处室:总务处)
重点是对楼内墙体、线路、疏散通道的稳固及校园施工区域和学生活动频繁的场所和体育设施进行排查。
(二)各功能教室。(责任处室:教导处)
微机室重点是电源线路。音乐教室和舞蹈教室重点是教学设施的稳固情况,是否存在严重破损、起钉等现象。实验室重点是用电情况和危化药品的管控。
(三)阶梯教室。(责任处室:活动办、信息中心)
重点是电源线路、应急照明、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大型悬挂物等。
(四)各班级教室、特殊学生群体。(责任人:各班主任)
重点是班级内的电源设施、教学仪器、灯具、门窗玻璃等。特殊学生群体的排查要重点关注身体和心理问题的学生,结合学校下发的特殊学生统计表做好统计上报。
(五)门口交通秩序治理。(责任处室:德育室、安全办)
结合当前进行的习惯养成教育,严禁学生在校门口摊贩买零食、玩具等,杜绝将各种非学习用品带进校园,同时对校园周边摊贩进行劝导,以缓解学校特殊地理位置下的交通秩序和治安问题,从而达到综治目的。
三、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结合学校三月份“文明月”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的能力。
(一)学生遇险应急教育。(各班级)
利用班队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从事具有危险性的活动,遇有紧急或危及人身安全情况发生时,在努力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或求助。
(二)安全知识手抄报。(各班级)
以“遇险应急自救”为主题,结合交通常识、火灾自救、地震逃生、遇险报警等题材。
(三)安全知识测试。(德育室)
(四)告家长倡议书。(安全办)
倡导广大家长加强学生上放学安全教育,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接送学生,低年级(一、二年级)学生家长要目送学生进校门。
各处室、班级于3月21日前将《通知》落实情况图片、资料报校安全办。
2014年3月6日
【篇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和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保障住房民生的积极作用,推动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加快信息化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在2018年年底
前完成与不动产权登记机构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各市政府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按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要求,建立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体系,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建设,实现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加快建立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各地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实时监督。
五、严格考核监管,加强部门协作 (一)严格考核监管。各市政府要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力度,并强化对该项工作的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健全激励机制,考核结果要公开。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计监督,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展全面审计。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地要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监督各用人单位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格式文本条款。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信息查询工作,实现信息共享。
(三)加强宣传引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政策和信息,保障缴存人知情权。将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以及使用虚假材料骗
提、骗贷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公开曝光。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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