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本单位向广大消费者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在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合法经营,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保证在食品加工中规范采购、储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切实落实餐饮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和科学管理水平,且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三、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做到自制的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中所使用的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四、严格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剂量进行务案登记,并保证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对本单位自制的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让消费者能够知情消费。
五、保证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中依法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证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实行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规范使用。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___________(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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