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我矿生产建设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对矿井总工程师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和决定,以及有关技术管理制度、规定,对矿井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对分管“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掌握矿井通风瓦斯情况和水患情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并对“一通三防”质量达标、技措资金使用负责。同时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
3、在组织编制本矿的生产建设发展规划、科研革新、采掘方案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和五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选择合理安全、高立高效的采煤方法和先进实用,安全有效的巷道支护方式;合理开拓部署、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系统,减少环节,改善井巷维护,完善安全生产系统;制订合理的采掘接替方案,符合开采程序和准备次序,为正规生产、安全开采创造条件。
5、负责组织编审采掘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按规定组织复审,时时负责检查这些设计、规程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6、负责完善矿井通风供电、排水、提升、防尘、注浆和瓦斯抽放系统,配齐“一通三防”安全装备和机电运输各项安全保护设施,并正常使用,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7、负责全矿业务保安工作,严格技术把关。从技术上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按规定建立健全“三图”有关的图纸图件等技术资料,并做到收集整理、填绘和编报;组织搞好地质预报、巷道贯通预报、水情水害预报、防突预测预报、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
8、负责矿井安全培训技术工作。
9、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赶赴现场抢救和处理,并按矿井灾害处理计划或临时制定的救灾计划,协助矿长正确指挥,防止灾情扩大。透水、瓦斯突出等事故的抢救工作完毕后,亲自组织有关人员检查现场,作出详细记录,积累资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同时,负责领导井下灭火和火区启封工作。
10、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及工程质量验收,对检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关键问题要立即组织制订整改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对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报送的图纸、报表及时编制报送,并对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类文件及时组织贯彻学习和落实。
矿长: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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