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书三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一种用书面的形式向亲人、朋友、同志问候、谈话、联系事宜的应用文体。你知道书信要怎么写才正确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承诺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承诺书 篇1
校(园)长校车安全运行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保证校车正常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我作为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向社会做如下承诺,请政府社会进行监督:
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保障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的各项经费,保证校车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凡未经交运、教育、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车辆一律不作为校车使用,凡未经资格审核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校车,凡技术状况不合格的病校车一律不得运载学生。
二、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教育
1.针对校车可能出现的事故,积极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老师和乘车学生的定期安全教育活动。把校车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安全教育课时,保证教育内容、时间、经费、人员四落实。
2.保证校车驾驶员作风正派、身体(心理)健康、技术过硬、遵章守纪、责任心强,爱护车辆,尊重乘车学生生命;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闯红灯,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等严重违章违规现象;杜绝中途加油(水、气)停车,按时接送学生;对车辆进行定期保;积极配合随车老师共同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同每辆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3.保证随车老师认真负责地对接送学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监督驾驶员遵规驾驶、谨慎行车。发现驾驶员有酒后开车、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其它不文明驾驶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并向学校报告。安排好学生安全候车,有序上下,在车辆完全停稳前,不让学生事先等候在过道、门口等候下车;学生上下车时,随车老师先行下车进行保护。在学生上车未就座坐好或学生下车未脱离车辆运行安全威胁的,杜绝让车辆过早启动。每次接送学生完毕,认真核对接送学生人数、检查车内。对于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学校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举报。
4.保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乘车时不在车上打闹、不与司机谈话或大声喧哗、不使用或玩耍笔、筷子、小刀等利器;不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把玩车内应急工具及紧急出口设施;不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搭乘校车;严格遵守其他相关校车乘坐安全的规则。 以上承诺,我坚决做到,并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认真落实。如因自己失职引发学生安全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承诺人学校(盖章):
承诺人签字: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
安全承诺书 篇2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提高外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系部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大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闽江学院学生指导手册》的要求,学校除加强日常的安全和管理外,现由闽江学院管理学系(甲方代表)与系部所有外宿学生(乙方)签订外宿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一)系部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定或安全知识讲座;
(二)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
(三)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系部应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外宿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外宿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
(二)在外宿学生自行外出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住处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乙方责任:
外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一)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的;
(二)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
(三)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
(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未经本学校同意学生个人或与他人组织外出活动的;
(六)吸毒引起的伤亡者;
(七)学生到河(海)池塘、水库等场所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八)学生在住处点蜡烛,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炒锅、电饭煲,接电线,抽烟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一切行为;
(九)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三、有关安全要求:
(一)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海)池塘、水库等场所或违规到游泳池游泳;
(二)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床上吸烟和乱扔烟头;
(三)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四)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五)不得私自到地方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六)为防止食物中毒和流行病(含疫情)发生,学生一般不准到非正规餐饮摊点就餐,不允许酗酒;
(七)晚上不得私自外出活动;
(八)不得拨打骚扰电话,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
(九)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十)其他校规中规定的要求。
四、附则:
(一)本协议适用本系全体外宿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适合学生在读的所有时间(含假期);
(三)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系部与学生本人各一份;
甲方: XXXX 系(盖章)
乙方:XXX
学号: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承诺书 篇3
为确保乘车学生安全,特向xx(学校)和乘车学生家长委员会保证如下:
1、坚决不超员(以校车证准乘人数为准),按学校上报趟次和人数进行接送,不准中途甩乘车学生(不让学生在中途等候),不让乘车学生倒乘其它车辆。
2、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行车时不接打手机。
3、认真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接记录。
4、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按约定时间接送学生,不耽误学生上下学。
5、妥善做好乘车学生家长工作,不打骂乘车学生,与家长委员会座谈协商后,合理进行收费,不与学生家长闹纠纷。
6、坚决服从学校管理,确保学生上下车安全和行车途中安全。出现一切与乘车有关的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司机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如有违犯上述规定,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取消校车营运资格。造成一切安全事故,除负所有经济责任外,还要接受交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处罚。
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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