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部分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存在短板,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人防”是校园安全防范中最重要、最基础的防范手段。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配备保卫人员、专职门卫和保安员,进一步加强保卫机构和保卫队伍建设,加强安保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其素质能力,确保校园保卫力量真正管事管用。
学校保安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为此学校保安职责如下:
一、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二、学校保安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簿,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三、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接送学生的自行车、摩托车进入校园。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内,要及时排除校门外(左右5米)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五、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学校,确保校园平安。
六、加强通道卫生清扫,搞好学生上课时的安全巡逻,每天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要向学校保卫处或后勤处领导汇报。
七、晚上在门卫室值夜班,定时巡视校园,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八、保安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应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门卫岗位职责1.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门卫人员在执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管失控,发现问题务必及时汇报与处理。
2.遵纪守法,服从领导,明确自身岗位职责,遵守门卫管理制度,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由于门卫人员个人失职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3.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文明上岗,认真执勤,严禁酒后上岗。
4.门卫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上班时间及请假制度。因病因事须提前向保卫科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能调班。
5.学校实行操行分管理,一学期内被扣超过10分的,学校有权提前对门卫进行解聘。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学校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学校经济损失的,学校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6.为树立学校文明卫生形象,门卫负责校门口及校内门口至一食堂端头主干道卫生的打扫及保洁。坚持每天至少清扫三次(每个班次的在上班前打扫一次)。
学校门卫岗位职责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负有确保全校师生的人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应始终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应参加上级相应机构和学校组织的岗位培训,应尽量做到持证上岗;接受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职责。
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上下岗之间要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准留空岗。
4.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对来访人员应做好登记,对外来人员或身份不明之人员,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安要求经过相应登记后方准许进校,为将工作做的更加细致,离校时务必核对登记单,以确定来访人员已经离校。对各招生单位和各招生学校前来招生宣传,事先需经校长室同意,征得校长室许可方可进校。凡推销人员、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对形迹可疑之人应将其拒之门外。对未经同意强行闯入校园之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并及时跟随该人员,阻止事态的扩大。
4.每天放学后、夜间、节假日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事态严重的直至拨打110、119等紧急电话。门卫值班人员应在夜间、节假日期间开通红外报警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5.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制止学生、家长在校内骑自行车,督促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有序、规范摆放。保持门卫室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6.做好报刊、信件及相关物件的收发工作。
7.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对事件进行记录,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政教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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