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监管。1、听取汇报。听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等情况汇报,并可以提出质询。2、实地检查。检查社会组织落实内部管理制度,重大活动方案、会议决议、财务管理等情况。3、组织审计。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组织的重大事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二)信用监管。加大对社会组织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举办研讨会论坛、开展合作活动、信息公开、财务管理、重大公益项目相关信息的公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
(三)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完善行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自治能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社会监督。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反映社会组织的问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社会组织的监督。
综治部门对社会组织监督检查制度2篇(一)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贯彻落实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例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具体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资料是;单位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中规定的职责。
(四)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平时加强对党内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年还要组织两次专门的检查,也能够根据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所属单位组织专项检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规定的职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职责。
(六)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涉及违纪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做了党纪政纪处理。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监督检查状况要做专门记录。凡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
综治部门对社会组织监督检查制度3篇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2、落实消防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消防演习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居民和员工的消防意识。
4、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其限期整改,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法制宣传制度
1、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和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意识。
2、设置法制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进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道德风尚的宣传育。
3、通过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传授法律知识,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信访工作制度
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2、定期、不定期地对单位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掌握越级上访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3、负责集体来访的跟踪反馈。
4、配合调委会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四、基本台帐资料制度
1、建立综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以及综治组织、花名册、综治责任书、有关文件等基本台帐。
2、对收集的资料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3、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五、综治工作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2、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3、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有关综治等工作精神,回顾前阶段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综治常识,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六、信息报送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定期向综治办报送信访稳定、综治及平安建设信息。
2、对易激化的矛盾,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市综治委。
3、实行重在事项报送制度,保证信息反馈渠道畅通。
七、治安防范制度
1、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与服务管理工作。
2、加强值班巡逻,在单位院内经常开展治安巡逻和治安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联合集中行动。
3、进一步落实科技防范措施,督促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安装监控探头。
4、落实责任人。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单位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
八、综治办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开展单位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2、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治安巡逻和专职治安巡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3、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民调)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
4、组织开展对来访人员的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7、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8、加强对各类社情、民情等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信息收集、登记和上报工作。
9、组织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无邪社区”等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10、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热情接待来访,认真处理辖区群众来信来访。
12、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时协调各类矛盾纠纷,把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当地。
13,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对群众的信访问题作出正确处理,并进行追踪落实。
1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报送上级。
15、随时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发现有群众集体上访和闹事苗头,及时向上级反馈,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
16、积极参与街道重点时期、重点工作的维稳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点人做好稳控工作,协助街道妥善处置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
17、受理、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18、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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