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工作填报须知
(一)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举名单。
《选举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二)选民登记应按选区进行
《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区是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基本单位,各项选举活动都要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也必须按选区进行。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实际是按单位或住所登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每一选民只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所在单位登记,教职工和学生在学校登记,城乡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外地常住本地办事机构的职工和家属在现居住地登记。从外地已经迁出,又未在迁入地区落好户口的人员,可在现居住地登记。由民政部门安置的人员,在安置单位登记。(三)选民的基本条件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享有选举权利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即具有中国国籍的人;2.到选举日年龄必须满18周岁的人;3.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四)选民登记的要求
选民登记的基本要求是不错、不漏、不重。不应该登记而登记的叫错登。登记一定要严格把好年龄关和政治关,只登记本选区有选民资格的人。登记表要整洁,字迹要工整,姓名不要写错别字,不能用同音字、形近字或非规范字代替。少数民族选民的姓名一定要按本民族的习惯,记全名(本名和父名),并正确使用间隔号和通用的翻译用字,不得使用怪癖字或对人不尊重的字。其它如族别、性别、年龄、单位、住址都要登记准确,不出差错。应该登记而未登记的叫漏登,所以在选民登记阶段要详细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防止出现漏登。如有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选举委员会决定。要严格按照《选举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登记,防止一名选民在一个选区之内重复登记,或在不同选区重复登记。为了防止错、漏、重登,在登记前一定要认真地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登记时要严格把关,认真仔细,登记后还要认真核对。(五)不予选民登记的几种特殊规定
1.选举日前不满十八周岁的;
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
4.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呆傻人员(间歇性精神病患者除外)和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人员暂不列入选民名单。
(六)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五种人员的选民登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x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和《自治区x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准予五种人员行使选举权利: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
3.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正在受拘留处罚的。凡是正在关押的,在关押单位登记;未关押的,在住地或原单位登记;受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在原单位或原住地登记。(七)临时外出人员的选民登记
《自治区x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临时外出人员,由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
(八)教育系统选民登记工作仅限于本单位在职职工。退休教师、教职工家属及其他人员,在居住地选区进行登记。
(九)军队人员的选民登记
现役军人,行政关系在军队的工厂人员,在军队工作的在编和非编职工,经过批准的随军家属,参加军队选举;驻地方工厂、铁路、水运、科研等单位的军代表,在地方院校学习的军队战士,为军队服务而行政关系不在军队工厂的人员,参加所在地区的选举。武警部队在选区登记,各选区与武警部队联系,由武警部队指定专人进行选民登记,在部队内进行选民公榜。
(十)无户口人员的选民登记
无户口人员,本人要求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取得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可予登记。
(十一)离退休人员的选民登记
离退休人员在选民登记时容易遗漏。如果住地与原单位在一个选区,可在原单位登记;如果住在干休所,可在干休所登记;如果居住分散,与原单位不在一个选区,可以在住地登记,也可以在原单位登记,但不能漏登或重登。
(十二)临时工的选民登记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合同工,可以在现工作单位登记,但应通知其户口所在地不再登记。工作单位不固定的临时工、合同工,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如果其户口所在地同其工作单位在一个选区内,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同意后,也可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总之,应避免重登。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马栏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各村迅速行动,扎实开展选民登记工作,并强化五项措施,确保选民登记工作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切实提高了选民参选率。一是加强对选民登记员的培训。我镇举办人大换届选举专题培训会,选派熟悉选民登记环节的业务骨干担任培训员,对各村选民登记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选民资格、登记的方法、任务、时间、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并以工作手册的形式发放到选民登记员手中,使每位选民登记员都能明确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熟悉选民登记的范围、方法、步骤、原则等具体业务,为选民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科学登记,避免错登、漏登、重登。采取号召选民主动登记和登记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法,灵活机动的安排选民登记工作。利用发布公告、逐户上门、电话联系、委托家人及亲朋好友转告等多种方式,逐人进行登记。对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的人员,通过派出所和户口簿进行核实,在充分征求他们自身意愿的前提下,对愿意参加现住地选举的选民进行登记,对愿意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由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本地区不再重复登记。
三是实行选民登记责任制。实行各选民登记工作人员梯级分层负责的责任制,使选民登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明确规定各选区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负责人,各村选民登记人员为直接负责人,乡镇领导干部包片、包村负责。同时,各村对登记选民进行复查核实,切实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四是建立选民登记督查指导制度。镇选举委员会各指导组对各村选民登记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选民登记不规范,宣传和解释工作不到位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指导。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镇人大选举委员会,协调解决选民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选民登记与宣传工作同开展。乡镇统一印制了“致选民的一封信”,在选民登记过程中发放至各选民手中,将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选举日时间、选民条件、选民的权力等内容详细告知广大选民,使他们知道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和自己手中握有的权力,增强他们的参选意识,提高了参选率。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x选民登记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选民登记情况
这次x乡人大换届选举,我x总人口410999人,共有选民293075人,x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总名额为204名,划分为157个选区;
13个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总名额为805名,划分为509个选区。
二、选民登记的主要做法
自全xx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x人大常委会切实把选民登记作为换届选举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从五个方面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工作。
(一)加强调查摸底,精心制定方案。根据全省x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系点座谈会议精神,明确将我x列为全省试点x之后,我x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试点先行启动”的部署要求,专门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中越边境、滇桂交界乡镇和xxx镇,以及x公安局、经济商务和外事局等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并听取x法院、x检察院、组织部、老干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供销社等单位的专题汇报,对边民出入境、外出务工人员、离退休干部、交流选派干部、下岗失业职工以及受刑事处罚对象等选民登记开展专题调研,掌握有关情况,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选民登记工作阶段,各选区领导小组主动深入所在选区的村(居)委会、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不同的选民对象进行甄别,对选民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上届选民登记以来的选民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xxxx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选民登记工作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正确指导全x选民登记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一是x委统筹,宣传先行。成立由x委组织部、宣传部牵头,四大办、广播电视局等单位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x广播电视台、《八角飘香》编辑部、xx政务网等宣传媒体和职能部门,采取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资料、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对选民登记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选民自觉主动参加登记。共编印宣传资料9000余份,出墙报板报246期,悬挂横幅213幅,张贴标语1633条,编写《换届选举工作信息》52期,在x级媒体《八角飘香》刊发专题3期、x广播电视台播放20余期、《手机报》编发60余条。二是整合力量,壮大队伍。在选民登记工作中,除整合省州x新农村指导员、x级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党政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四支队伍外,各选区先后共抽调1600余名法律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选区情况的同志组成选民登记员队伍。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自召开x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培训会后,x、乡、村三级分别举办专题业务培训160余次参训1800余人次,确保每一位换届选举工作人员都能熟知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四是强化督查,跟踪到位。x委从x直机关抽调47名人员组成15个工作指导组进驻乡镇xxx级机关选区,乡镇分别派出145个工作组进驻各村(居)委会和社区,指导选民登记工作;
同时,专门成立由x委、人大处级领导xxx纪委、组织部干部组成的换届巡回督查组,并从“两代表一委员”中聘请换届纪律监督员,全程参与指导、督促和检查选民登记各项工作。
(三)坚持原则程序,严格资格确认。一是严格法律规定“把四关”(年龄关、流动人口关、政策法律关、病情关)。把好年龄关,就是防止把不满18周岁的人员登记入内。把好流动人口关,主要是对于“人户分离”的情况,通过入户走访或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联系核实,避免错登、漏登和重登。把好法律政策关,根据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出具的证明,对被捕或在押等有关人员是否具有选民资格进行确认,然后通知选区明确对有关人员是否登记。把好病情关,就是对精神病患者、不能表达意志的痴傻人员,严把病情鉴定关。凡属一般反应迟钝,但还能够表达意志行为的,列入选民名单。完全不能表达自己意志行为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二是严格选民身份信息“三对照、三符合”。做到选民登记信息与上届选民登记册卡对照相符合、与最新人口普查表对照相符合、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对照相符合,确保选民信息正确;
三是严格选民名单公布“三榜示”。就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间做好选民登记公告、选民名单公告和选民增减补正公告工作,进行选民资格审查,确认选民资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选民名单准确无误。
(四)妥善区分情况,灵活择地登记。选民登记是以选区进行,主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进行登记为主,同时兼顾便于统一登记、就近选举的原则。一是改制、破产倒闭企业职工,与企业办理离岗挂职和下岗后与企业并未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而重新就业的职工,在原工作单位进行登记;
因厂房、设备已出租、转让或变卖,职工全部下岗的停产企业职工,到现就业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二是对农村、城镇外出人户分离人员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在自愿的基础上也可持户口所在地选举委员会开具的选民登记转移证明,到现居住地选区进行登记。三是针对调(流)动干部职工的选民登记,在x内调(流)动的,无论其户口在哪个选区,均在现工作单位登记和参加选举。调(流)动到x外但户口未转移的人员,征求其本人意愿择地参加选举。四是针对临时返乡的探亲人员、归侨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学习进修人员、外省外x(市)在本地务工经商人员,在查明他们是否在其他地方参加过本次选举的前提下,再决定是否确认其选民资格。
(五)采取动静结合,努力消除盲点。动静结合登记是指上门登记和固定地点登记相结合的方法。这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代表名额分配、结构安排和选区划分都与往届有较大变化,绝大多数选区都是重新进行划分,选民登记工作随之也要重新全面登记,工作量大。如果仅由工作人员登门入户进行登记,不利于激发选民的参选意识。为此,我们采取登记总站和流动登记站相结合的做法,即在每个选区设立一个总站,固定在村(居)委会、社区办公室或干部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流动登记站则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门登记和接受选民的主动登记,然后到登记总站汇总,再将这些登记名册与上届选民登记名册逐一核对,做到选民登记工作全覆盖,确保选民登记的工作质量。
三、主要经验
(一)开展摸底调查,科学制定方案是基础。为做好选民登记工作,x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开展选民登记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边境线上的“三非人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机关调(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体,x乡及各选区领导小组主动深入所在选区的村(居)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对选民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摸清底子,提出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了选民登记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是动力。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以及广播电视、政务网络、报刊杂志、宣传资料、墙报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分阶段地广泛深入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日程安排和具体要求,激发了广大选民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促使选民自觉主动参加选民登记。
(三)坚持原则程序,严格资格审查是关键。严格遵守法律,坚持原则程序,是减少和避免选民登记失误的有效方法。在工作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又要坚持原则和程序,把好各道关口,才能保证选民登记合法有效。
(四)妥善区分情况,灵活登记方法是捷径。面对新的形势,选民登记工作要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进行,针对困难、改制和破产倒闭企业员工,以及外出务工人员、调(流)动干部职工等特殊群体,在把握原则和程序的基础上,要充分尊重选民的意愿,慎重地做好特殊群体的选民登记,努力消除登记工作“盲点”,才能妥善解决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问题,确保流动人口选民的选举权利。
(五)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是保障。选民登记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时间性很强的系统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在工作中,x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派出指导组、巡回督查组、换届纪律监督员全程指导、监督换届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证;
人大依法履行职能,抓好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制定方案,强化业务培训,做到精心谋划,强力推动;
x级各部门、各乡镇既分工负责又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全力投入、狠抓落实,确保了选民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我xx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已经结束,正式进入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阶段,x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州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xxx委的坚强领导下,汲取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这次x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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