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文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工作目标
1. 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 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 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由梁寅峰校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 分级负责制。
4.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 组织管理
(一) 应急传染病流行小组成员及职责
1. 梁寅峰校长任组长,负责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 李伏庆、张浩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
3. 总务处负责传染病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
4. 校医室做好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认真晨检,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 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配合校医做好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及传染病防治宣传。
6.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 应急程序
1. 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各班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① 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② 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听从上级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管理。
③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④ 政教处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 教导处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② 校医室负责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 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窗、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 政教处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制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 班主任对缺课原因,及时上报。
② 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③ 总务处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4.校内疫情
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
① 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的传染病流行应急总指挥。
② 校长及主管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等;在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 校医室负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症状的同学及时处理,班主任陪同校医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协助医疗部门治疗,联系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④ 总务处负责安排卫生消毒相关事宜及后勤保障。
⑤ 司机待命应急出车。
⑥ 教导处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⑦ 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⑧ 突发传染病流行得到控制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⑨ 对传染病流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⑩ 凡是瞒报、缓报,一经发现,就要做相应的处理;事情处理结束了,还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的预防教育。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唐俊琪
副组长:宫浩兴、弥曼、黄保强、熊冬梅
成员:张志坚、靳红樱、刘养润、景红军、苗建宁、任天顺、郭婷、吕忠田、耿潇潇、石明娟、曹平、南延社、陈旭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志坚
副主任:景红军
办公室设在校医院,工作人员:曹仲梅,联系电话86177590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2.建立健全校长-校医院-辅导员三级传染病防控责任体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校医院明确曹仲梅为学校疫情报告人。
3.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5.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
四、传染病疫情监测
(一)日常监测。各班明确疫情报告人,每日早晨了解、发现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及时告知辅导员,辅导员核实后报告校医院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辅导员应当每日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以便对患者接触场所及时消毒。
(三)校内疫情管理
1.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并将学生送往专科医院确诊。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认真做好筛查。
3.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要做好消毒处理。
4.传染病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5.确诊的传染性疾病患者痊愈后,需持正规二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经学校校医院检查确认后方能返校。
(四)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2.校内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等。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五、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与措施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追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
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实行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重大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有关疫情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发布,其它部门及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准发布。
(二)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疫情报告如需向外发布,必须得到上级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由领导小组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疫情。
七、善后处理
(一)重大疫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疾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序做出评估。
(二)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能力和水平,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首先,成立学校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岩松
副组长:王莉 杨森
成 员:赵淑英 王大 伟
各班班主任
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责任制。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传染病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传染病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
3.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传染病相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的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能力。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对餐厅、教室、走廊、厕所等重点场所要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的通风工作,保证空气流通。
6.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控中心、区教育局报告。
其次,做好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班主任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传染病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发现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区保健所、区教育局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疫传染病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 ,主动积极应对传染病疫情。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对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七)在疫情加重时,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区教育局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本应急预案从XX年3月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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