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中心传染病疫情防制制度1
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一样是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也是社区医师的主要工作之一。目前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在我国主要由两种方式来完成:一是由社区医师中的预防保健医师独立完成,一般出现在预防保健医师比较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是由社区医师中的全科医师、预防保健医师和社区护士组成团队共同完成,一般出现在预防保健医师比较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根据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目前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或服务项目):①社区传染病防治;②社区免疫规划(或计划免疫);③社区妇女保健;④社区儿童保健;⑤社区计划生育指导;⑥社区精神与心理卫生;⑦社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⑧社区(大众)健康教育;⑨社区卫生消毒与医院感染控制;⑩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10社区口腔与眼病防治等等。从这讲开始,本刊将逐一作介绍。
社区传染病防治主要是指我国法定监测的37种传染病的防治,包括甲、乙、丙三大类,各大类所包括的具体病名可以参考相关的传染病法规。
社区传染病防治的主要流程
社区传染病防治主要流程包括:①社区内的医疗人员、保健人员和卫生服务人员为以上传染病的责任报告人,以上人员凡在工作中发现以上传染病人,必须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②立即向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疫情;③及时报告传染病条线;④报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应由医疗机构疫情直报员核实无误后,登记在《院内传染病登记册》上;⑤医疗机构疫情直报员应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和“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上报到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报时按照报告卡上的内容逐项填写;⑥新增报告卡网上传报完毕后,打开“报卡浏览审核”界面确认是否传报成功,并把电脑自动生成的卡片编号转录到传报卡上;⑦对于本属区的居民进行随访(包括非本地户口,但居住于本辖区内的居民);⑧访视完毕后,完成访视小结;⑨复核随访卷,填补缺项。标准流程见图1。
在以上流程中,1~3步骤往往由社区第一位接触到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负责完成,而4~8步骤往往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门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完成。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传染病防治的分级管理模式不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疗机构仍然是最低一级传染病管理单位(病家访视、消毒等工作不变)。因此,以上流程中随访成为社区工作中的重要一环,现在以随访菌痢病人为例,具体介绍一下。
菌痢病人社区随访过程包括:①确定重点人群与非重点人群,重点人群包括幼托儿童、保育员、餐饮服务人员、给水从业人员等;②按照随访卡的内容逐项询问、填写,并对病人进行指导,嘱咐病人做全程治疗,全程治疗是指症状消失后继续连续服用抗生素3天(注意:>14岁的儿童要询问其家长的姓名);④重点人群要做3次采样:全程治疗结束后的第5、6天,连续2次大便采样,若2次培养结果均呈阴性,则可开取复工、返园证明,自留存根,发病后3个月再进行1次采样。
质量控制和管理
对以上流程应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具体包括:①对甲类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包括病原携带者)应6小时以内报告,乙类传染病病人12小时以内报告,丙类传染病病人24小时以内报告;②社区服务点每月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本辖区传染病疫情与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录核对,做到疫情准确;③直报单位(医疗机构)遇法定传染病都要填卡、录卡,不漏报,其中预防保健科应每天收卡、登记、报卡,上网做更正报告;④在质量控制中要求达到:及时上报率100%,上报正确率100%,上报完整率≥98%,更正率100%,肝炎分型率≥80%,死卡复活率≥90%,重卡率0,联系单复核率100%,漏报率市区≤0.5%,郊区≤0.75%,郊县≤0.1%(其中预防保健科重点考核及时上报率、死卡复活率、重卡率和漏报率) 。
消毒措施
由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而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因而这些单位或人员有可能首先接触到社区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为了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自觉、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及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尤为重要。
具体包括:①护理人员上岗必须衣帽整洁,各级医务人员进入治疗室、换药室、无菌室必须戴好帽子口罩。治疗、操作处置前后均应按要求洗手,各种注射必须严格按无菌操作进行;②统一使用消毒液:口罩用2 000 mg/L含氯消毒液消毒,执行三杯法,不能高压灭菌消毒的器械均用2%戊二醛溶液浸泡消毒,消毒液应定期调换保持有效浓度,各种消毒容器应定期清洁消毒;③各种消毒无菌包必须保持干燥,有明显的有效日期标注,一般有效期为14天,在南方梅雨季节有效期为7天;④氧气湿化瓶、引流瓶等用后立即进行清洁消毒,凡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皮管、换药碗等必须毁形浸泡在2 000 mg/L含氯消毒液中>30分钟,方可集中处理消毒;⑤被血液污染的物品必须在2 000 mg/L含氯消毒液中消毒>30分钟,方可倒入下水道;⑥病人呕吐物、大小便必须清除、打扫清洁,疑为传染病者必须用消毒液消毒后再清扫干净。
预防措施
对社区传染病处理按照以上所述做好上报、随访等外,还应做好以下的社区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即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要针对3环节,做到5早,才能控制其传播和蔓延。
管理传染源①对病人和疑似病人: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控制、消灭传染病的重要环节,可以控制传染源向外扩散病原体,防止在人群中传播和蔓延。②对病原携带者:无论是病后携带者、慢性携带者或健康携带者都可以感染周围人群引起传染病传播甚至暴发,因此,对他们应进行严格管理和治疗。特别是对于从事饮食、水源、服务及托幼等行业的工作人员。预防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病原携带者进行健康教育、登记。③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是曾与传染源有过密切接触并有可能受感染者,如果接触了潜伏期较长的传染病,如乙型肝炎、被犬咬伤者,可给予应急接种(人工自动或被动免疫),有些传染病如霍乱等可给予密切接触者药物预防。不同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和管理期限不同,管理期限为该病的最长潜伏期,管理方式包括医学观察、留验。④动物传染源:根据需要予以检疫、捕杀、焚烧、深埋,大的动物可隔离治疗,家畜和宠物应做好检疫和预防接种。
切断传播途径不同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不同,对疫源地污染的途径也不同,采取的措施也不相同。切断传播途径主要是进行消毒,搞好食品和环境卫生等措施。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广义的消毒包括消灭传播媒介即杀虫、灭鼠等。狭义的消毒是指消灭污染环境的病原体而言,消毒有疫源地消毒(包括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及预防性消毒两大类。消毒方法有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2种。
保护易感人群①提高人群非特异性免疫力的措施:平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规律的生活制度,改善营养及加强体育锻炼等措施均可提高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力。②提高人群特异性免疫力的措施:通过预防接种提高人群的主动或被动特异性免疫力是预防传染病非常重要的措施。接种疫苗、菌苗、类毒素等之后可使机体具有对抗病毒、细菌、毒素的特异性主动免疫力;接种抗毒素、丙种球蛋白或特异性高价免疫球蛋白后,可使机体产生特异性被动免疫力。③对密切接触者服药预防:有些传染病可通过服药进行预防,如猩红热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时,对密切接触者可服用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服药预防的实质是使早期的治疗达到预防发病或减轻症状的目的,为此,对象应是被密切接触已有被感染危险者;使用的药物应是被证实有效、比较安全的,并使用治疗剂量。但要防止盲目扩大使用而发生耐药和不良反应。
社区中心传染病疫情防制制度2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社区中心传染病疫情防制制度3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传染病疫情处理各项措施,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使我社区各类传染病疫情等的接报、汇报、处理、追踪流程、接报后处理等工作统一、有序、规范地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管理法》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目的
加强辖区内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落实集体单位的各项防疫工作,严防传染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
二、职责
1、加强对传染病的系统、规范管理,成立传染病管理小组,中心主任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
3、由传染病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报告、接报、汇报、处理工作。
4、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社区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卫生部门对疫情处理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5、严格按照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传染病疫情处理和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6、负责常规性地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医护人员及社区居民、集体单位等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传染病日常防控工作
(一)疫情处理范围
1、地域范围包括学校、托幼机构、工地、家庭等辖区内发生的散发和暴发疫情。
2、处理病种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44种传染病,分别为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重点监测传染病2种、xxx规定报告的传染病3种、性病监测病例3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广州地区还包括:水痘病、恙虫病、肝吸虫病)。重点监测疾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性病监测:生殖道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二)调查任务
包括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爆发性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个案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调查以及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指定的调查任务。
(三)疫情处理人员组织和物资准备
1、物质准备
应配备必要的消毒器械(建议配备超低容量喷雾机1台或以上)、常规消毒药物和必备的防护用品和体检设备(如口罩、手套、体温计等)。
2、人员准备
2.1社区传染病工作由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和专人负责;安排专人分管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居委的卫生和防疫工作,定期到学校、工地检查传染病防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正。
2.2做好人员培训:中心医护人员应有定期学习传染病相关知识、定期组织学校校医(卫生老师)、集体单位员工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工作。
(四)疫情处理流程
1、接报: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等主要领导任组长,传染病专兼职人员具体执行传染病疫情接报工作。明确责任,每日查看电子邮件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专职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开机,并提供第二接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并按要求上报区疾控中心。
2、汇报:接到上级反馈传染病疫情,立即汇报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排疫情处理人员;接到辖区集体单位或门诊上报传染病疫情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种类和病名、报告时限和报告程序网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同时电话上报区疾控中心。
3、处理时限:散发病例应于接报后24小时内完成核实和流行病学调查;一般暴发疫情接到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进行调查处理;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出发,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4、流行病学调查
4.1 协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标本采集、核实诊断、分析疫情,提出疫情控制的措施,最后形成报告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
4.2 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患者采样。
5、采取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各级卫生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5.1 隔离:对于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均要隔离至无传染性,经中心防疫医生核实并出具证明后,方可解除隔离,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通过校医(保健老师)核查后方可回校上课。
5.2 消毒:肠道传染病和接触传播疾病以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厕所、扶梯、桌椅等物体表面消毒为主,呼吸道传染病以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为主。疫情消毒应每天进行一次以上的消毒,集体单位消毒范围包括整个校区、厂区、宿舍等等病人可能接触过的地方,消毒重点地区为有病例的课室与宿舍、公共场所、厕所等。
5.3 做好晨检工作:有集体疫情时督促学校、托幼机构或集体单位务必加强晨检工作,以达到早发现疑似病人的目的。特别是有病例的班级、工作小组、家庭,避免患者传染到其他同学和员工。
5.4 健康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传染病宣传单张或宣传折页派发给学校学生和辖区居民,宣传有关传染病防制知识,要求配合做好病例的隔离工作,以及未发病人群的预防服药、疫苗注射工作,注意个人卫生等;同时,利用广播、墙报等宣传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加强宣传教育,重点是保持个人卫生,用纸巾掩着口鼻打喷嚏,用过的纸巾妥善处理勿乱扔;在打喷嚏、咳嗽和擦鼻子后要洗手;保持家居教室空气流通;接触病人及处理呼吸道分泌物要立即洗手,看护患者要带口罩;通过良好的饮食、规则的锻炼和充足的休息提高机体防病能力;鼓励有病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
5.5 对空气传播的传染病,必须督促居民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量不使用空调,如确要使用时应定期开窗换气。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增加单向机械通风装置(如排气扇等)。
5.6 在传染病流行,尤其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建议避免举行集会,尤其避免室内集会;发生肠道传染病的集体单位,应避免聚餐。
5.7 应急接种:在发生免疫规划相应传染病散发和暴发或其他疫苗相关传染病暴发时,在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设立临时接种点,开展应急接种工作。
6、疫情追踪
发生传染病疫情后,传染病专职人员应每天追踪疫情的新发病例情况、上午10点前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发病情况,至最后一名患者被隔离后的一个医学观察期。同时负责指导集体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关注散居病例病情发展情况和隔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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