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性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加强对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出科学有效的防范应急对策、措施预案,在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xxx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各类专家和广大职工群众,建立健全领导负责、专家咨询把关、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
1.2.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贯彻“三级管理、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化管理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即由旅游局牵头,动员辖区和旅游企业人员积极参与防灾、抗灾和救灾。在各级各部门高度协调配合下,共同完成应对各类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1.2.3坚持“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常抓不懈、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做好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举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救援。
1.3基本任务
1.3.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保护危害区的其他人员。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的其他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指挥群众防护撤离与自救互救,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1.3.2迅速控制危险源
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迅速控制危险源。
1.3.3做好现场清理、清除危害后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1.3.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1.4编制依据
1.4.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
1.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XX]39号);
1.4.3《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请组织编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字[20XX]11号);
1.4.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x安全生产条例》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突发性旅游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中心关系图如下:
应急领导小组
媒体机构
事故现场指挥机构构机构改革
媒体机构
后勤保障机构
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协调事故应急期间各个机构的工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保证行动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级应急领导机构要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人,一旦出现紧急事故,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坐阵指挥,力保群众生命安全。
2.1.1Ⅲ级(市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旅游局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其余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见附件)
2.1.2Ⅳ级(各景区、星级宾馆、农家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各景区和旅游事业单位均应成立以景区负责人和业主为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专兼职组长或安保部门成立救援体系。
2.2事故现场指挥机构
2.2.1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和上级的指令,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各级现场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讯、新闻报道、损失评估、事故调查等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后勤保障机构
2.3.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均应分别建立后勤保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对应急救的人力、物力一一给予落实。
2.3.2主要职责: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技术支持和医疗支持,全方位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完成。
2.4应急媒体机构
2.4.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与媒体联络及宣传报道工作,保证事故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
2.4.2主要职责:负责与媒体机构及安监部门联络,组织、接待、处理一切与宣传报道、采访、信息发布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事故信息的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2.5应急信息管理机构
2.5.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人员,做好日常信息收发记录、资料及微机管理、现场信息管理等工作。
2.5.2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系统一切信息的管理,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下,实现信息利用的快捷性和资源共享,为应急救援工作服务。
3.预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建立健全常规监控、监测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查处理事故隐患,将重、特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将监控、监测情况及时逐级上报至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2信息共享
按照“合理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预测、预警、通讯信息的传递通过全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网络体系(名单)实现逐级上下传递。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整合现有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网络体系,使全市旅游系统预警数据库和应急指挥中心做到信息共享和突发事故信息的跨地区、跨行业、跨企业快速高效使用。
3.3预警与报告
当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xxx旅游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必须以最快的形式报告xxx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时报告同级和上级安监部门及市政府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工的相关负责部门。
3.4接警与报告要求
各级24小时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警电话后,首先要问明事故地点、发生时间、事故性质、遇险人数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作好每一个电话及处理情况的记录。抢险救援过程中,现场信息管理人员要记录好指挥机构下达的每一个指令及传达、贯彻情况,随时掌握抢险救援动态,并随时提供各种信息,通报有关情况,作到下情上报、上情下告,以便不失时机地组织有效救援。
3.5预警发布
各级别的事故预警,由旅游局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警、确认,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网络系统预警。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除负责本级别事故预警外,重、特大事故预警必须向xxx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传送。
4.先期处置的措施
(1)如突发性事故有可能危及周围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应立即出警报信号、应急广播或发布紧急公告,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事发企业、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上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5.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事故信息,统一由xxx、xxx两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事故新闻发言人由副总指挥担任。新闻的采访、报道统一由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排。
6.事故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等工作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6.2保险
各类保险(工伤、意外伤害、财产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保险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6.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按国家法律程序进行。
7.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全市旅游建立健全通讯信息网络体系和信息传递机制,完善各级通讯联络名单,落实各级信息联络员和24小时值班人员,保持通讯设备齐备完好。
7.2现场救援装备保证
(1)通讯装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传真机等;
(2)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等;
(3)照明装置:防爆型电筒等;
(4)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可分为防毒面罩和防护服(含手套、靴子等)。
7.2.2专用装备
(1)医疗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
(2)消防设备:输水装置、软管、喷头、自用呼吸器、便携式灭火器等;
(3)医疗支持设备:救护车、担架、夹板、氧气、急救箱等;
(4)应急电力设备:备用发电机等;
(5)重型设备:翻卸车、推土机、起重机、叉车、破拆设备等;
(6)资料:计算机及有关数据库和软件包、参考书、工艺文件、行动计划、材料清单、事故分析和报告及检查表、地图、图纸等;
7.3应急队伍保障
(1)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队(注:成都有专家组);
(2)市旅游局抢险救援突击队;
(3)120医疗救治(急救站、医疗、救护队等);
(4)119消防抢险(市公安消防支队);
(5)110指挥中心(公安警力,各地治安组织);
(6)122指挥中心(公安交警);
(7)监测组织(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气象部门等);
(8)其他:如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广播)、军队、企业、团体、学校、街道居委会等。
8.宣传培训与演习
8.1公众宣传教育
各旅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公布有关应急救援预案、报警电话、网址。加大对公众安全、经营安全、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广泛宣传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8.2救援人员与培训
各旅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根据行业特点组建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对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适应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实施救援培训的基本要求为:首次培训时间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应从基本救护救援知识和专业救援技能两个方面进行教育,学习结束后进行必要的考试,确保培训质量。
8.3演习
为保障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各专业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篇二: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加强我局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法律和市政府安全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应急是指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安全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监管职责;
(二)统一指挥。局各科室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局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令行禁止;
(三)协作配合,快速反应。各科室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科室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应急处理要快速、有效,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沟通及时,统一调度,果断应对,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二、安全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一)局成立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局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全系统应急施救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应急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宣布应急程序的启动和终止;
(5)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联系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
2、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研究相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按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全系统及时、稳妥地处置安全事故;
(2)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示,部署具体的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4)针对应急预案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职责分工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应急领导小组可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办公室
(1)负责接收、传递全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发展态势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应急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督促应急工作队,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习等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
(4)负责突发事件的后勤服务、车辆调配、通讯畅通、物资供给等保障工作。
2、矿山科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3、危化科
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4、综合科
协助矿山科、危化科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属地原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一旦出现应急事件,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机构,实现应急联动。
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应急事件,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
1、突发事件发生或预警:各科室对本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安全紧急情况,必须在半小时内上报局办公室。
2、信息核实汇总:局办公室接到上报的应急信息后,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3、决定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有关应急事件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要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处理突发事件。
4、制定应急措施:应急办公室,要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制定专项应急措施,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工作的处置。
5、应急处理报告:专项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处理解除后,局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县局党组。
三、应急分级与应急处理
(一)应急分级
根据应急工作情况,应急工作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Ⅰ级应急适用于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Ⅱ级应急适用于中等等级的突发事件的应急,Ⅲ级应急适用于一般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应急的分级与启动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和宣布。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局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办公室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件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单位及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3)应急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4)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5)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局应急办公室所有人员、相关单位的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做好值班和后勤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局办公室要确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各科室要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2、各科室应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应急结束后,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局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局及市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责任。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应急处置方案
一、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CHF/YA-20XX-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 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 、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 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 、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 应急组织与职责
1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 应急处置
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 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
篇四:高温中暑事件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高温中暑事故。
1.1.1 高温场所内作业;
1.1.2 日光曝晒环境中作业;
1.1.3 工作强度过大;
1.1.4 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过长;
1.1.5 作业人员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高温场所内通风条件差;
1.2.2 日光曝晒下作业且无防暑降温措施;
1.2.3 在高湿度环境下作业;
1.2.4 作业人员患有相关疾病;
1.2.5 作业人员精神紧张或身体状况不良。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综合管理部设立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高温中暑防治措施
3.3.1 盛夏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内应开窗使空气流通,地面经常洒水,设遮阳窗帘等,有条件的安装空调。
3.3.2 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3.3.3 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加强隔热、通风、遮阳等降温措施,
3.3.4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间。
3.3.5 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救治。
3.3.6 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3.3.7 设置休息区域,配置供水点,发放饮水杯。
3.3.8 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应急响应
4.1 作业人员感觉到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饮水。
4.2 中暑后的症状
4.2.1 中暑先兆:在高温环境下活动一段时间后,出现乏力、大量出汗、口渴、头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胸闷、体温正常或略高。
4.2.2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4.2.3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4.3 中暑后的处置方法
4.3.1 及时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地方,垫高头部,解开衣扣,平卧休息,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变化。
4.3.2 用冷水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和大腿根部等部位,或用30%洒精擦身降温,并补充淡盐水、冷西瓜水、绿豆汤等含盐清凉饮料,清醒者也可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
4.3.3 对日射病者应严密观察意识、瞳孔等变化,头置冰供暖或冰帽,以冷水洗面及颈部,以降低体表温度,有意识障碍呈昏迷者,要注意防止因呕吐物误吸而引起窒息,将病人的头偏向一侧,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3.4 对重症中暑者应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高温中暑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高温中暑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在24小时内,中暑患者达到30人及以上的,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五:机械伤害事故
诱因:
1.由于市政工程的特点:施工机械流动性大,作业环境恶劣,灰尘大,润滑条件差,易磨损、腐蚀、疲劳,安装频繁和不合理,运行管理不正常,维护检修不及时,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不力。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设部、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2.加强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运行正常;
3.加强作业人员(安装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该持证上岗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用电机械切断电源;燃油机械处理燃油;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火灾爆炸等其它事故的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施工现场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若行走机械在国家公路上发生事故,在向企业报告的同时,还必须立即报告辖区交警部门;若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还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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