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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一
乙方:(电梯安装施工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20xx〕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xx)规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以及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此“协议书”只适用于中铁六局集团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项目。
1. 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 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连接点;
2.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规现象进行罚款;
4.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用电的协调工作;
5.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理。
1.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满足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并结合本项目的难易程度配备合格的临电电工。
2.乙方每日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和非橡套缆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措、定时间进行解决或整改。
3.乙方负责对临电维护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和安全技术知识的陪训和教育,并且监督临电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持证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国家北京市以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提供相应的临电器材合格证。
6.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人员应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甲方的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开关、用电标识、运输机械、施工完成的作业面等,乙方施工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生活区宿舍内应做到人走灯灭。
9.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与两名电工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1.搬迁或移动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方可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由电工人员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2.配电箱应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倒放或平放,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m内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电设备必须由三级、开关箱供电,所有固定式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电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m。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二级配电箱漏电接出。
14.三级配电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5.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6.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漏电开关额定值与动作整定值应逐级匹配。
17.二级配电箱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18.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关,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电。
19.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所使用的保护线必须为双色(黄绿色)机械设备的保护线应应引至外边,并且应压接紧固。
20.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或绝缘导线绑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其它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加以保护。
2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摇测经摇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摇测后的数据必须报总包安质部进行备案。,
22.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御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碘钨灯的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23.施工现场内应使用ii、iii类手持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4.宿舍内、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应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灯的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
25.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要求。进出建筑物或沿墙水平敷设时线路必须加以保护,并应挂好标识。
26.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本现场的供电方式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8.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29.电焊机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二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部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确保各种施工机械、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安全及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施工承包合同》,特签订本责任书。
1、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及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实行各负其责的原则。
2、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作用,做好所有参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作业人员掌握所需的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
3、工作理念: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积极预防各类事故(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积极预防各种隐患。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人身重伤事故为零;群伤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垮塌事故为零;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为零;轻伤事故率小于1‰。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将依据以下标准对责任单位是否实现安全文明目标和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并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安全保证金抵押人民币伍万元(从工程款中分二次扣押)。
考核期内发生事故时,按以下标准考核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交通死亡事故,扣100%。
2、发生一起人身重伤事故,扣80%。
3、发生一起重大设备事故(包括重大施工机械事故),扣60%。
4、发生一起较大设备事故(包括重大施工机械事故),扣40%。
5、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扣60%。
6、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扣40%。
7、发生一起群伤事故,扣30%。
8、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扣40%。
9、发生一起一般交通事故,扣30%。
10、发生重大垮塌事故,扣40%。
11、发生较大垮塌事故,扣30%。
12、发生轻伤率高于1‰,扣30%
13、发生隐瞒事故,发现一起不论轻重,扣50%。
14、实现安全目标、施工中及时发现并积极处理本责任区或其它单位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根据考评结果报安全委会研究奖励,额度视情况而定。
中国水利水电第xxxxx有限公司
风电场项目部经理:xx年xx月xx日
作业队队长:xx年xx月xx日
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现建设“平安鱼台”目标,县建设局特与各施工企业签订20年度《xx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1、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降低死亡事故发生率,杜绝三级及以上重特大事故;百亿元施工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5以内。
2、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零事故”活动,努力争取做到工地零违章,企业零重伤,行业零死亡。
3、事故统计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谎报、迟报等现象;依法处理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案。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三类人员”考核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5、严格落实工程安全报监制度,规定工程的报监率100%。
6、严格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自评并及时上报评价情况。
7、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施工总承包企业评价面达到90%,并切实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资质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8、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和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报监工程安全达标率100%,一、二级企业优良率50%以上,三级企业优良率30%以上。
9、施工现场所用的起重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塔式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
10、施工企业与所属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将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管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与调查处理等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1、各施工企业要定期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并将年度执行情况于月日前书面报县建设局。
2、县建设局不定期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
3、年终,县建设局对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评价的主要依据。
依据考核结果,xx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施工企业及负责人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单位及负责人评选先进资格。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签字:
施工企业责任人签字:
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3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确保鲁荷金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xxx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水电x局、安装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做好本项目部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编制周、月安全生产计划和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深入现场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并主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与学习,并实施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
4、负责审查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负责编写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操作)票的报审工作。经批准后对相关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调度、施工班组等生产骨干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
5、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各部门、施工班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施工措施和书面交底工作。督促指导技术员按规定的作业程序施工生产。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检查、指导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认真实施。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需要整改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审查、编制年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改善施工环境。
7、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8、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9、负责组织机组检修工程安全设施的研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10、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11、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审阅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技术台帐,并做好专业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12、参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13、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实施,并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对分管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负责。
14、总工程师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对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5、做好汛期防汛的技术性工作。
1、有权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有权制止盲目抢进度、冒险蛮干的行为。
3、有权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上提出不同意见。
4、在重大的安全技术事故处理中有权提出反对意见,同时有权越级上告。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顶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800元。
4、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同等金额的安全奖励。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比照上级单位的奖励额度再进行奖励。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a=a0*[(q-85)/(q0-85)]1/3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2—5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10—20分。
2、责任人违章被开具罚单,每次扣2—10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5—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外,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如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导致职工及其他生产性人员发生轻伤事故,则每次对责任人扣5—30分。
④如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导致职工及其他生产性人员发生重伤事故,则每次对责任人扣10—50分。
⑤如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导致项目部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则其考核分全额扣除。
⑥责任人如果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80、60、40、20分。
5、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6、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互存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责任人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三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xx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18.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18.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18.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18.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18.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8.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8.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四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款、第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五
工程承包人:躺在走道板上休息,罚款50元;
(15)高处作业时站在栏杆外工作,又不采取措施的,罚款100元;
(16)高处作业时站在探头板上工作,又不采取措施的,罚款100元;
(17)凭借栏杆起吊物件,罚款100元;
(18)高处作业时移动点焊的物件,罚款50元;
(19)高处作业时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放置在不牢靠的地方,罚款50元;
(20)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上进行工作时没有可靠的防坠落措施,罚款100元;
(21)火焊作业不戴防护眼镜,罚款50元;
(22)使用砂轮机时不戴防护眼镜,罚款50元;
(23)打锤时挥动方向对人,罚款50元;
(24)打锤时握锤的手戴手套,罚款50元;
(25)高处使用撬杠时双手施压,罚款50元;
(26)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罚款100元;
(27)使用不绝缘的、不加漏电保护器或无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手持电动工具,罚款100元;
(28)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罚款50元;
(29)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型开关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罚款100元;
(30)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超过12伏特,罚款50元;
(31)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种作业,罚款100元;
(32)坑、沟、孔洞等不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不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罚款50元;
(33)危险处所夜间不设照明警戒,罚款50元;
(34)随意挪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罚款100元;
(35)有意损坏现场的安全标志,罚款100元;
(36)从事高处、高温、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工作的人员不经体格检查确认合格,就上岗操作,罚款50元;
(37)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不设除尘或通风装置以及其他安全设施,罚款50元;
(38)进入深沟、容器内工作前不检查其内是否聚有可燃、有毒等气体,罚款50元;
(39)任意移动、挪用或遮盖消防器材,罚款50元;
(40)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时不办理动火工作票,罚款100元;
(41)投入运行的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不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罚款50元;
(42)冬季施工中不采取防滑措施,不清除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积水、霜雪,罚款50元;
(43)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进行高处作业,罚款100元;
(44)在施工现场赤膊作业,罚款50元;
(45)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物件超过允许载荷,罚款100元;
(46)上下脚手架不走斜道或梯子,任意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罚款50元;
(47)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罚款100元;
(48)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竖梯,罚款50元;
(49)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罚款50元;
(50)移动式梯子搁置在木箱等不稳固或易滑动的物件上使用,罚款100元;
(51)起吊物绑扎不牢固、起吊重物时偏拉斜吊,罚款100元;
(52)起吊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罚款100元;
(53)未经允许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做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罚款50元;
(54)绑扎或吊物时使用打结或扭曲的钢丝绳,罚款100元;
(55)钢丝绳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罚款100元;
(56)钢丝绳与带电体接触,罚款100元;
(57)随意倾倒、焚烧施工垃圾以及油类、腐蚀性液体,罚款100元;
(58)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罚款50元;
(59)用焊炬、割炬作照明用,罚款50元;
(60)用氧气吹扫衣着,罚款100元;
(61)任意在平台、柱、梁上打凿、开洞,罚款50元;
(62)在安装的管道及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罚款50元;
(63)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罚款50元;
(64)各级领导在检查生产工作时不检查安全工作,发现违章不及时纠正,罚款200元。
(65)施工人员如有打架行为,聚众赌博;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并罚款1000元-3000元人员。打架人员立即清出现场。
(66)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如有偷盗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及刑事责任由劳务分包单位承担,并罚款20xx元-5000元。偷盗人员立即清出现场。
2、领导者违章加倍处罚。
3、凡因习惯性违章被查处的班组,除违章人员按规定处罚外,该班组在场的相关员按每人50元予以处罚;在场的领导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班组安全员、班组长加倍处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在毕业典礼舞台搭建和汇报演出能安全顺利进行,施工单位 与 幼儿园签订本协议。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谁搭建、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舞台搭建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应对台上汇报演出幼儿安全负责。
3、因天气或舞台质量造成舞台设施损坏,责任由乙方 负责。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于乙方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现场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工作的责任划分,杜绝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乙方施工地点:天安国汇国际公寓
乙方施工内容:按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认可,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划分如下:
1、加强对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监督,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职责,乙方应自行负责一切安全文明生产事宜。
2、随时郑重申明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月召开一次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5、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依据《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和自我教育,设置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2、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发挥有效作用。
②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及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3、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9、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1、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环境,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2、除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外,乙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甲方工程部备案。
13、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分类堆放整齐,确保现场环境整洁。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金,乙方未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适用的操作规程、规则、惯例,或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乙方负全责。
因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措施不力,或违反安全文明生产制度、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或环境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签名(章):_____________签名(章):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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