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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一
乙方: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以社会需求为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建立“需求、培养、实训、就业”的教学模式,使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1、根据乙方提供的入学材料,到省教育厅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负责学生毕业证及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工作。
2、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教学,保质保量地完成各学科的教学任务。
3、学生毕业后负责推荐就业,并为每位学生至少提供一个就业岗位。
4、负责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
5、负责推荐就业的专业包括我院年招生的各个高职专业。
1、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时。
2、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刻苦学习,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3、学生必须向学院提供真实、有效的入学录取材料。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配合学院进行上岗培训及推荐就业。
1、在校期间不认真学习,所学课程成绩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者。
2、不按时交纳学费或经学院允许缓交,但在毕业前仍未交齐全部学费者。
3、在校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毕业后自行就业者。
5、无正当理由,出于个人好恶,不服从推荐就业者。
1、如发生协议条款之外的事情,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十八周岁以下的学生必须由监护人签字。
3、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一份。
甲方:乙方:(学生)
法定代表人(盖章)监护人:(家长)
年月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二
甲方(学校):
乙方(单位):
丙方(学生):
为了适应毕业生就业市场健康发展,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针对毕业班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及岗前培训等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1、满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学习和实习培训工作。
2、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丙方实习培训、设计任务的完成,由学校教务处(技能鉴定办)、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毕业实习、设计、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计划、安排和要求。
3、负责与乙方协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种考核及补考等工作。
4、不定期与乙方和丙方联系,了解丙方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
1、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毕业前参加乙方实习培训的书面材料。
2、向丙方提供毕业实习、设计、技能培训及鉴定的学习条件,负责对丙方的毕业实习、设计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材料及成绩。
3、负责向需回学校参加考试、技能鉴定的丙方提供条件。
4、负责丙方的管理、教育。不定期与甲方联系,通报丙方在乙方的表现情况。
5、负责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并对丙方人身安全负责。
6、负责对丙方严格要求和考勤,无特殊原因,不能单方提前中止丙方实习及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
1、持乙方要求丙方在毕业前参加乙方实习培训的书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在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实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分配和管理。
3、及时与甲方保持联系,按甲方要求认真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内容,经甲方和乙方考核达到优良后,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和技能鉴定证书。
4、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出勤,不能擅自离开乙方。
5、已正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特殊原因,不能单方毁约。本协议如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有相悖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要经三方协商来解决,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理。
(学校签字盖章)
(单位签字盖章)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学生签字)
丙方:
年月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三
学校名称
签约须知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到河南省辖市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经市人事局、师范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需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部属单位主管部门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就业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三、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原则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区直或部属单位就业的,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单位就业的,经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省辖市单位就业的,需经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门同意。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四
甲方 (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 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五
甲方 (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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